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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学院优势专业建设项目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5-12-23 编辑:jwc   点击:[] 次

吕梁学院优势专业建设项目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专业建设,形成一批办学水平较高、在省内外具有一定优势与竞争力的优势和特色专业,主动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山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山西省本科高等学校优势专业建设项目实施办法》文件相关精神,现就我校优势专业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优势专业的建设目标

1、在现有专业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在我校建设10个左右教育教学思想先进、人才培养方案符合时代发展要求,人才培养质量及其专业建设、改革、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在省内和校内达到领先水平,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得到社会公认的优势专业。

2、通过优势专业建设,进一步优化我校专业结构,推动专业内涵式发展,提升专业建设整体水平,提高本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办学效益和在省内的竞争力,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优势专业建设标准

优势专业是指充分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在教育目标、师资队伍、课程体系、教学条件和培养质量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办学水平和鲜明的教育特色,获得社会认同并具有较高社会声誉,是学校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的集中体现的专业。它应符合下列标准要求:

1、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数量充足,水平高;

2、有良好的办学条件和先进的教学手段;

3、教学过程规范,教学质量高,专业改革力度大,教学改革成果显著;

4、培养的学生素质高、创新能力强;

5、毕业生就业率高,社会声誉好。

三、优势专业项目建设内容和要求

1、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课程体系适应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新常态,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办学特色、服务面向和专业办学水平,加强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趋势和人才需求研究,形成有效机制,吸引产业、行业和用人部门共同研究课程计划,制定与生产实践、社会发展需要相结合的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

  2改进课程教学内容,加强新教材建设课程内容要充分反映相关产业和领域的新进展、新要求,删减陈旧内容。要围绕新课程内容,积极编写新教材。鼓励引进和使用国外原版教材,大力提升双语教学的质量。

3、改革教师培养和使用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优势专业建设,建立健全校内专任教师到相关产业和领域一线学习交流、相关产业和领域的人员到学校兼职授课的制度和机制,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青年教师培训、交流和深造的常规机制,建设一支了解社会需求、具备实践技能、教学经验丰富、热爱教学工作的高水平专兼结合的“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

  4强化实践教学,推进人才培养与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加强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建立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立健全学校、地方、用人单位和行业部门共同参与的学生考核评价机制。努力提升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增强高等学校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四、优势专业建设点的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专业须为教育部公布或备案的本科专业。

2、申报专业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专业建设、人才培养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就业质量高。至少有一届四年制毕业生。

3、申报专业应充分符合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成效显著,是学校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的集中体现。

(二)申报程序

1、教学系申报

各教学系根据教务处公布申报的时间要求,统一将申报材料报教务处。

2、专家评审

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特色专业进行评审,必要时通知有关专业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校级优势专业,学校发文确认。省级优势专业在校级基础上择优申报。

五、优势专业建设项目的管理

1、校级优势专业确定后需填写任务书,学校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建设经费主要用于教师培训、课程开发、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基地等方面的建设,报销程序遵循学校财务报销相关规定。

2、优势专业建设采取优势专业建设负责人负责制,校级优势专业建设期一般为3年。

3、优势专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实行校、系两级负责制。专业所在教学系负责优势专业建设项目的实施及年度检查,学校负责建设过程中的宏观协调及建设期满的结项验收。

六、优势专业评估验收

(一)优势专业建设项目建设期满后,由教务处组织评估验收。验收标准按照《吕梁学院优势专业建设评估指标(试行)》执行。

根据专业建设与发展的需要,对吕梁学院优势专业建设评估方案做适时修改。

(二)验收程序

1、建设期满,所在教学系向学校书面提出申请,并对拟申报验收专业的改革、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提交自评总结报告。

2、学校组织评估验收专家组,根据评估指标对其建设成果进行全面检查、评议与审核,写出评估报告,报学校审批。

3、经验收达到或超过吕梁学院优势专业验收标准的专业,由学校授予“吕梁学院优势专业”称号,称号有效期为五年。经评估验收不合格的专业,限期一年整改,一年后再向学校提出验收申请,验收仍不合格的,学校将从教学系当年划拨经费中扣回全部资助经费,该专业两年内不准重新申报。

七、附则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吕梁学院优势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

2.吕梁学院优势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

3.吕梁学院优势专业建设项目评估验收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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