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高升本教函[2009]18号
通 知
各教学系(部):
请各教学系部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任务,并按时将材料交回教务处。(各系接通知一日内将此项工作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报教务处联系人)
本部分属于评估指标
4. 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
4.3 实践教学
4.3.11 实验室服务社会情况及支撑材料
一、系部应提供的材料
1.2006-2007学年实验室服务社会情况统计表及支撑材料(复印件)
2.2007-2008学年实验室服务社会情况统计表及支撑材料(复印件)
3.2008-2009学年实验室服务社会情况统计表及支撑材料(复印件)
二、报送材料要求
各教学系(部)按要求认真填写和整理材料,并将整理好的材料进行逐项核对,确认无误后,将打印版1份加盖系公章交教务处,同时提交电子版。
提交时间:8月18日上午8:00-12:00
联 系 人:李子潇
联系电话:8248722
附件1:实验室服务社会情况统计表(一)(技术合作)
附件2:实验室服务社会情况统计表(二)(技术培训)
教 务 处
二〇〇九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