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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一周教学检查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09-09-02 编辑:   点击:[] 次

吕高教学督导通报[2009]1号

吕梁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一周教学检查情况通报

教学系(部)及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整体部署和教学督导室督导工作的安排,督导室组织全体教学督导员,分东、西院两组对全校18个系(部)开学第一周(8月24日-8月28日)的上课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绝大部分系(部)高度重视的教学工作,教学准备工作充分,绝大部任课教师认真负责,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投入教学工作,确保了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但存在的问题不容乐观,应引起各教学系部领导和教师的高度重视。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教师有上课迟到、早退现象。

2、有个别教师虽向系领导请假,但未履行请假手续,也没有办理调课手续,造成了有学生没老师上课的情况。

3、个别教师上课时没有教案。

4、部分学生有上课迟到现象。

经汇总情况涉及七个教学系(部)共10名教师不同程度地违法了教学纪律。

二、处理意见

鉴于以上存在问题,我室于2009年9月1日召开了由教学督导室全体领导、相关系(部)领导和相关教师参加的会议,会议由杨迎平副校长主持,会上由教师本人详述上课迟到或旷课的情况说明和原因,杨校长提出严厉批评,鉴于教师本人认识深刻、反思到位,经研究决定对违反教学纪律的教师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1、写出违反教学纪律的情况说明,一式三份,于9月4日(星期五)前分别交由所属系(部)、校督导室和杨副校长,对认识不到位的教师,责令其必须写出书面检查。

2、第三周内由教师本人向所涉任课班级学生做出检讨。

3、向所属系(部)领导汇报情况,并在全系教职工会议上做出情况说明和检讨。

4、由所属系(部)领导将教师检讨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督导室。

三、补充要求

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规范管理教师的教学行为,督促教师遵守教学纪律,特提出以下意见:

1、各系(部)领导要高度重视教学工作,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杜绝类似行为的发生。任课教师要以引以为戒,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2、从本周开始对违反教学纪律的教师,严格按照《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执行。

3、教师外出参加会议或确实有事不能正常上课,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和调课手续;履行请假时,必须填写教务处编制的《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请假审批表》(请到教务处网页下载)并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到督导室备案。办理调停课时,必须填写《吕梁高等专科调(停)课审批表》并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否则一律按旷课论处。

4、确实有不可抗拒的原因,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和调课手续的教师,必须向所属教学系(部)领导请假,由各系(部)负责及时向督导室提交相关手续,否则一律按旷课论处。

附件: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请假审批表

督导室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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