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学院2011年师范类毕业生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决赛实施办法
根据《吕梁学院关于举行师范类毕业生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院教函【2011】25号)文件精神,在各教学系的认真组织和精心准备下,2011年师范类毕业生教学技能竞赛初试、复试等工作已顺利完成,为确保决赛阶段工作顺利进行,做到严谨有序、客观公正,现就决赛阶段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的意义
2011年师范类毕业生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是以我校“四三二一”战略思想为指导,以“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估”为契机,旨在加强我校师范类学生教学基本技能的培养,通过竞赛的形式,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加深广大师范类学生对教学技能的认识,强化师范类学生打好专业基础知识的意识;同时以此检阅我校师范生教学基本技能训练的成效,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师范生教学基本技能训练提供依据,切实提高我校师范类学生教师教学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
二、评委机构
本次决赛采用分类分组进行,即专科师范类文科组和理科组、本科师范类文科组和理科组。文科组和理科组同时开始比赛,每组采用先专科后本科的比赛顺序,评委由部分教学指导委员成员、教学督导员和各教学系承担中学课程教学理论的教师组成,具体评委名单如下:
评委主任:杨迎平
评委副主任:翟言强 李雪平
文科组组长:刘惠卿
成 员:靳建斌 杨 锋 薛 平 陈海霞 郝慧芬
刘新莲 高耀东
负责人:薛 宇
学生工作人员:牛冬冬 卫诞诞 杜艳奇 李战利
理科组组长:刘新明
成 员:张 鉴 冯天才 杜乃珍 李存环 高玉莲
李 静 高兴盛
负责人:覃治华
学生工作人员:孟俊青 李玉栋 薛 帅 崔 健
三、决赛对象、时间和地点
1、决赛对象
由各教学系经初赛、复赛选拔的2011届师范类毕业生;
2、决赛时间
4月28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6:30;
4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
3、决赛地点:东校区教学楼
专科师范类理科组、本科师范类理科组在002教室举行;专科师范类文科组、本科师范类文科组在004教室举行,候场学生在对面会议室、001教室等候。
各参赛选手具体的比赛时间见附件2。
四、决赛内容、成绩评定和计分办法
1、决赛内容
本次决赛采用同一专业选手讲授相同授课内容的原则,教学内容以现行中学教材为主,讲课题目从各教学系提供题目中产生(各专业决赛题目见附件2);
2、成绩评定
本次决赛采用20-25分钟现场讲课形式,总分为100分(评分标准见附件1)。每位评委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其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要求承担本系部中学课程教学论教师不参加本系选手的成绩评定;
3、计分方法
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值为本参赛选手的最后成绩(分数取小数点后2位)。
五、决赛程序
1、4月26日下午召开全体参赛选手会议,确定讲课顺序,公布各专业决赛题目;
2、4月27日下午召开全体评委专家会议,宣布评分标准、工作流程及有关注意事项;
3、4月28日上午8:20—9:20在002教室举行开幕式,主要议程为领导讲话、评委代表发言、参赛选手发言;
4、比赛正式开始前10分钟各位评委、有关工作人员到达指定教室就坐;
5、参赛选手开始讲课前,将准备好的十份教案递交工作人员,并把课件拷入计算机,按时开始讲课;
6、评委认真听取参赛选手讲课,并按标准在评分表中逐项评分;
7、一名工作人员收回各评委的讲课评分表,另一名工作人员组织本场听课学生退场,组织下一场听课学生在指定位置就坐,并收取参赛选手的十份教案分发给每一位评委;
8、选手讲课开始后,两名工作人员进行统分工作,核对统分结果正确无误后,在统分员一栏签字,当本场比赛还剩十分钟左右时,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组织下一场听课学生候场;
六、有关要求
1、各教学系要组织好听课学生,原则上本系专科学生听本系专科参赛选手的讲课,本系本科学生听本系本科参赛选手的讲课;
2、参赛选手和听课学生必须在规定讲课时间前15分钟在准备室等候,不要喧哗、吵闹,以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
3、听课学生要听从工作人员指挥,进场、出场井然有序,体现出当代大学生的良好风貌;
4、退场后的所有学生应及时回到本教学系部,参加本系的教学活动,新校区的学生按规定时间统一住校车返回;
5、进入讲课室的所有学生、工作人员和评委自觉将个人通讯工具关闭。
6、工作人员和评委应该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本次决赛顺利进行。
七、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按类组分别表彰,表彰名额分配按各类各组参赛人数比例划分: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优胜奖40%。
教务处
201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