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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2018修订版)(院政〔2018〕158号)

发布日期:2018-12-12 编辑:jwc   点击:[] 次

吕梁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2018修订版)

院政〔2018158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教学计划中最后一个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保证本科毕业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吕梁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院政字【2013178号)实施以来的工作实践,结合我校发展需要,特修订原管理办法。

第一章  目的与要求

第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在管理、工程设计、科学研究及社会实践等方面得到初步的训练,提高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尤其是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具体培养和考察学生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

(一)调查研究的能力、查阅和分析文献资料的能力。

(二)方案计划的制定及论证能力、分析比较的能力。

(三)设计、计算、绘图与正确选择标准规范的能力。

(四)常用技术手段、基本仪器设备的应用及相关实验数据的分析处理能力。

(五)外文阅读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六)文字表达和编辑能力。

(七)语言表达和思辨能力。

第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要按照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要求进行。提倡学生尽早参加教师的科研课题,提前介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  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教务处统筹负责,各教学系部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  教务处在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宏观组织管理。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指导性文件要求和精神,制订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协调解决各系部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织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研究与改革。

第五条  各教学系部成立由系主任担任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和要求,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拟订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选派指导教师;审定题目;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动员;定期组织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初期检查、中期检查、论文(设计)评阅和答辩等环节工作,开展质量检查与评估;组织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文件资料的建档工作;负责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第六条 各教研室应成立由教研室主任担任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学校、系部毕业论文(设计)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学生的选题工作;召开指导教师会议,就指导要求、日程安排、评阅标准等统一认识;组织开题和课题任务书的编写;把握和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结;负责完善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资料等。

第三章 资格及要求

第七条  指导教师需由具有较为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担任。聘请校外指导教师必须符合学校规定,由系部审查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每位指导教师一般指导毕业论文学生数57人,指导毕业设计学生数10人左右。

第八条 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一)端正指导思想,把立德树人放在首位,应严格要求学生,重视对学生责任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重视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二)对所指导学生的论文(设计)真实性和原创性负责,违者按《吕梁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管理规定》(院政字【201376号)相关规定论处。

(三)提出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组织、指导学生制定工作计划,提出分阶段工作要求。指导学生阅读参考文献、收集资料、进行试验。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指导、记录和考评。掌握论文(设计)进度,检查论文(设计)质量,审阅论文(设计)成果,审查答辩资格。总结指导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提高毕业论文(设计)水平的意见。

(四)在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期间一般不得外出,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应妥善安排请假期间工作事项,并委托他人代为指导(须经系部批准)。

(五)答辩结束后,收齐所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全部资料,装入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交系部保存。

第九条  对学生的要求

(一)申请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必须修完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达到规定的学分。

(二)学生要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严格遵守学校、系部、教研室及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外进行论文(设计)工作的要遵守所在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按时完成各个阶段的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任务。

(三)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制定工作计划,进行文献查阅、资料收集、实习调研、实验研究,并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应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之后,必须按要求将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资料整理好交由指导教师审阅,并按要求参加答辩。

(四)学生在进行实验时,要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材料,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定期打扫实验室卫生,保持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五)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实行考勤制度。学生请假要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学生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计超过毕业论文(设计)时间1/3以上者,取消答辩资格,不予评定成绩,必须重新补做。

(六)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杜绝抄袭、伪造数据等作假行为,违者按《吕梁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管理规定》(院政字【201376号)相关规定论处。

(七)毕业论文(设计)成果、毕业论文(设计)的电子文档及其它资料应于答辩结束后交指导教师收存,需经指导教师同意方可发表,署名单位必须为吕梁学院。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条  动员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前,各系部必须进行毕业论文(设计)专项工作动员,组织师生学习本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及要求。并通过专题讲座等形式,对指导教师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

第十一条  选题

(一)选题类型

课题来源为教师的科研或学术探讨课题、企事业单位的委托课题、教师或学生富有创新和实际意义的自拟课题等。课题类型分为论文类和设计类。

(二)选题原则

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原则。选题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要有利于学生巩固、运用和深化专业知识。同时应体现专业性、学术性、技术性、创新性和综合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2、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需注意选题的实用价值和理论价值,应紧密结合社会生产实践,各专业应有50%以上的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

3、因材施教的原则。选题范围、难易程度要充分体现和发挥不同水平学生的创造潜能,应大小合适,难易恰当,学生通过努力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三)选题程序

1、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原则上由指导教师提出,如由学生提出,须与指导教师协商。指导教师确定拟申报题目后填写《吕梁学院20××届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申请表》(附件1),上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2、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在征集选题时必须严审细究,严把质量关。组织专家研究审核申报课题,在必要的情况下可邀请校内外同行专家和企业人士共同研讨审定,对不妥题目提出修改意见,指导教师按照专家建议进一步修改,系部重新审定,将课题审核信息填入《吕梁学院20XX届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审核记录表》(附件2)。

3将审定的题目向学生公布,采取师生双向选择(学生自选与分配相结合)的方法使每位学生选定一个题目。选好题目后填报《吕梁学院20XX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登记表》(附件3),同时按专业统计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报教务处备案

4)课题分配必须一人一题,独立完成。如课题内容过多,需若干名学生共同完成的,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并在题目上加以区别,以保证每名学生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且论文(设计)内容应相对独立。

第十二条 开题

学生选题后,要广泛查阅文献,收集资料,明确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发展状况及研究背景、研究目标和内容、研究方法,制定研究方案(或实验方案)并进行可行性分析,撰写《吕梁学院20XX届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附件4),并经指导教师审核后提交系部,系部组织学生进行开题汇报。

第十三条  下达任务书

指导教师按照课题要求及开题汇报情况编写任务书,针对研究内容安排进度,认真填报《吕梁学院20XX届毕业论文(设计)课题任务书》(附件5),经教研室指导小组组长审查签字后下达给学生。已经批准的课题不得随意更改,如确实需要更换题目的,由指导教师提出更换后的选题,并经教研室主任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四条 指导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严格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教师要对指导的学生进行全过程管理,对所指导论文(设计)的真实性和原创性负责,违者按《吕梁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管理规定》(院政字【201376号)相关规定论处。

(二)指导教师除了通过QQ、微信、邮箱等网络方式指导学生外,应定期安排时间与学生见面指导,建议每周对每个学生的见面指导答疑时间不少于1小时。并将所指导的主要内容及存在的问题填入《吕梁学院20XX届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附件6),记录次数一般应不少于10次。

第十五条  检查

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过程中,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必须按要求进行前期、中期、后期三阶段检查,同时组织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教务处不定期组织抽查。

1、前期检查: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进行的必须条件是否具备,安排是否合理。

2、中期检查:学生将开题以来所做的具体工作和取得的进展或成果、存在的具体问题与解决方法、下一步工作的主要研究任务、具体设想与安排等写入《吕梁学院20XX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报告》(附件7),指导教师对前期工作进行检查并予以评价,系部着重检查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检查学生中期报告内容。

2)根据任务书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

3)指导教师指导情况(指导方式和内容)。

4)学生执行情况(学生的工作态度、纪律、出勤情况)。

5)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解决方案等其他内容。

检查结果填入《吕梁学院20XX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表》(附件8),并对检查结果总结分析,撰写中期检查总结与分析报告。

3、后期检查:检查答辩准备工作。答辩前着重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任务书及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是否完成工作任务、实验或计算结论是否准确可靠、语言表达是否准确条理等,不符合答辩要求者不予答辩。

第五章  查重检测

第十六条  为了保证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学校根据每年工作实际,安排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工作,具体要求依据《吕梁学院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检实施细则》(院政【201636号)文件执行。各系部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实施细则。

第六章  评阅、答辩及成绩评定

第十七条  答辩前两周各系部应制定答辩工作安排,并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主任由学科专业带头人担任,成员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5人左右)。

答辩委员会根据需要可决定组建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由35人组成,设组长1人,秘书1人,答辩小组组长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成员必须由经验丰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第十八条  答辩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是审定学生答辩资格,公布答辩日程安排和答辩学生名单;制定答辩工作程序和要求,组织答辩工作;审定学生答辩成绩等。

第十九条  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答辩委员会应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答辩资格:

一、未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者。

二、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计超过毕业论文(设计)规定时间1/3以上者。

三、毕业论文(设计)有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者。

四、毕业论文(设计)格式不符合规范要求者。

五、毕业论文(设计)中有抄袭他人成果或请他人代做者。

第二十条  答辩前一周,学生上交毕业论文(设计)全部材料。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全部材料应由指导教师和评阅人详细评阅。评阅人应是答辩小组中具有指导资格且熟悉相关领域的教师,学生的指导教师不担任其评阅人。评阅人应写出评阅意见,并根据论文(设计)的内容要求,结合学生的完成情况,就基本概念、基本理论、论文(设计)的完成过程等,设计不同难度的问题,以便答辩提问。正式答辩之前可分小组进行预答辩,以便学生有充足的时间进行修改。

第二十一条  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其他相关人员可以参加旁听。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为:学生自述1015分钟,答辩小组成员提问510分钟。自述内容主要包括:课题来源、论文(设计)的研究方法、内容及创新点、分析和计算的主要依据、主要结论等内容。答辩过程中做好记录并填写《吕梁学院20XX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附件9)。

第二十二条 对未达合格要求或成绩较差且有异议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可酌情组织二次答辩。

第二十三条  学生的答辩成绩由答辩小组集体讨论,由每位成员独立赋分后,取平均值为该学生的答辩成绩。

第二十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采用优秀(90以上)、良好(8089)、中等(7079)、及格(6069)、不及格(60以下)五级记分制评定。答辩结束后,评阅教师、指导教师及答辩委员会按照《吕梁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分细则》(附件10)和《吕梁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价标准》(附件11)要求进行成绩评定,并将结果填入《吕梁学院20XX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评分表》(附件12)和《吕梁学院20XX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附件13),要求总评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成绩、评阅教师成绩和答辩成绩按4:2:4的比例计算得出,并且需把握整个专业成绩平衡,一般优秀率不超过20%,良好率不超过70%。答辩委员会将最终成绩分专业填入《吕梁学院20XX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一览表》(附件14),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七章  毕业论文(设计)文本的撰写要求

第二十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应中心突出、内容充实、立论正确、论据充分、结构严谨、格式规范、结论正确。毕业设计的各项内容应符合国家规范。

第二十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文本一般由封面、原创性声明、授权声明、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注释)、致谢等部分构成,各部分具体要求参考《吕梁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模板》。

第二十七条  毕业论文(设计)全文篇幅和开题报告字数由各系部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参考文献一般不少于10篇。

第二十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文本印制采用A4纸打印,用word进行编辑,封面模板学校统一设计,文本格式按照《吕梁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模板》(附件15)。因专业特色对格式有特殊要求的由系部制定具体要求及模板(如毕业设计说明书具体要求及模板),并交教务处备案。

第八章  质量评估

第二十九条  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依据《吕梁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估指标》(附件16)和《吕梁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质量评估指标》(附件17)进行检查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第三十条  学校在系部自评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对各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以专业为评估单元,按一定比例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评估。实事求是地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具体意见和建议。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完善、修订相关制度。

第三十一条  在毕业论文(设计)评估阶段,开展系级和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系部填报《吕梁学院20XX届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附件18)和《吕梁学院20XX届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附件19),学校将予以一定的表彰与奖励。

第九章  工作总结及资料建档

第三十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两周内,各系部要对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所有环节认真梳理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送教务处。总结应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情况,执行学校及本系管理办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做法等内容。总结提纲可参考《吕梁学院20XX年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附件20)。

第三十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系部将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从启动通知到工作总结整个过程中的相关资料按专业整理存入“××系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每专业一袋)。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文本、课题申请表、开题报告、任务书、中期报告、中期检查记录、指导记录、答辩记录、答辩小组评分表、成绩评定表等相关资料整理存入“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档案材料袋”(每人一袋)。其他相关材料均装订成册建档保存。所有材料由系部资料室统一保存。

第三十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按学科学位办要求上传至指定网站。

第十章    

第三十五条  凡毕业论文(设计)需要实验的,实验室应无偿提供条件,耗材应由实验耗材专项经费支出。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来自指导教师科研(教研)项目的,应由科研(教研)经费适当补贴。

第三十六条  各教学系根据本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吕梁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院政字【2013178号)文件废止。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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