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学院“学业门诊”实施办法(院政字[2013]64号)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环境育人功能,积极倡导和推行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努力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成人,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内涵
“学业门诊”是学校环境育人系列创新项目之一,是对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实践,是对传统人才培养模式的补充和延伸。
项目模式:学生围绕“成长·成才· 成人”这一主题,自行组建问诊小组,并根据导师的学业专长,通过预约,确定导师、确定辅导专题、辅导时间和辅导地点,被预约导师与学生进行面对面、交互式的咨询辅导。
二、项目流程
1、项目流程:学生自行组建“问诊小组”(3-5人/组)→学生通过查阅导师信息,选择和预约导师→学生到“‘学业门诊’预约登记处”填写《吕梁学院“学业门诊”预约登记表》,预约“门诊服务专区”→学生通知导师→实施辅导→导师、学生填写并交回《吕梁学院“学业门诊”回执表》。
2、门诊时间:周一到周五,每天设5个门诊时段,即8:00--9:50、10:10--12:00、14:30--16:20、16:30--18:20、19:30--21:20,每次实际辅导时间由导师视辅导内容确定,可以是2学时,也可以是1学时。
三、导师遴选
1、遴选原则:各单位、各部门遴选品行高尚、学有专长的教职员工担任“学业门诊”导师。要求全校教师(含兼职教师)必须承担门诊导师任务;鼓励非教师序列人员主动发挥各自专长,担任导师,服务学生。
2、遴选程序:全校各处级单位(或部门)组织填写《吕梁学院“学业门诊”导师信息登记表》,专职教师、兼职教师由系部负责,非教师序列人员由所在部门负责。《登记表》填好盖章后,送交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llxyjwc8@163.com(样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联系人杨辉,联系电话:13934018950。《吕梁学院“学业门诊”导师基本信息手册》由教务处设计印发至班主任和各教学班级,并上传网络。
四、预约登记
1、辅导教师、辅导专题(或话题)和辅导时间的预约:学生自行组建的问诊小组,应确定一名组长,根据导师的学业专长,由组长提前一周预约导师,确定辅导专题(或话题)、辅导时间,导师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要积极应约指导。
预约登记处设在图书馆,接待预约时间为:16:30--18:20、19:30--21:20,联系电话:新校区:0358--2274421,西校区:0358--2274422。
2、门诊服务专区的预约:组长与导师约定辅导专题(或话题)和辅导时间后,需及时到“学业门诊”预约登记处填写《吕梁学院“学业门诊”预约登记表》,预约门诊服务专区,门诊服务专区的安排由预约登记处负责(如登记处无法安排服务专区时,由导师和学生自行确定辅导地点)。咨询辅导完毕,导师和学生填写《吕梁学院“学业门诊”回执表》,并由学生组长在辅导实施后五日内交回门诊预约登记处。
学校在图书馆开辟10个门诊服务专区(新校区8个、西校区2个)供师生使用。
五、项目分工
1、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牵头负责“学业门诊”的管理和服务。包括项目的运行管理与评估工作;负责门诊服务专区的整体设计和建设工作;设立“学业门诊”预约登记处,选派勤工助管学生具体负责登记处日常工作,负责助管学生的酬金计发工作;负责印制《吕梁学院“学业门诊”预约登记表》、《吕梁学院“学业门诊”回执表》等有关资料;负责有关资料的留存建档工作。
2、教务处负责门诊导师的组织选派工作;负责门诊导师工作量计算及津贴发放工作(导师每完成1学时咨询辅导,计发津贴50元);会同学生工作部(处)做好项目设计运行工作。
3、宣传部负责项目的宣传报道工作,引导师生积极参与“学业门诊”活动,为进一步营造教育氛围、引申教育内涵、确保教育效果,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4、图书馆负责提供“学业门诊”预约登记处办公场所和服务专区场所,会同学生工作部(处)完成办公场所和服务专区环境建设工作;负责“学业门诊”其他必要的服务工作。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工作永恒的主题,“学业门诊”是发挥环境育人功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确立全员育人观念,在落实上下功夫,切实做好“学业门诊”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教师要不断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应约指导,努力提高学业诊断能力和指导水平。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七、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吕梁学院“学业门诊”导师信息登记表》
附件2、《吕梁学院“学业门诊”预约登记表》
附件3、《吕梁学院“学业门诊”回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