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学院学科学位办
本科生学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
根据教育部34号令精神和《吕梁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管理规定》精神、“院长办公会议纪要”相关要求,兹制定本科、专升本毕业生毕业论文校级检测工作办法如下。
一、采取系级审查为主的办法,各教学系与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全面负责。
二、在系级审查的基础上,学校拟对占毕业生人数5%的毕业生毕业论文进行相似度检测。
三、校级抽查中,对一次检测没有通过需要进行二次检测的毕业论文,其中国知网检测费用由各系负担。
四、系级应对相关同学采取有效办法,以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对二次检测仍然不合格者,相关指导教师进行全校通报。
三、每年新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于6月5日前上报《吕梁学院××系××专业学位论文审查制度》电子版在本办备案。纸质版一份盖章存档。
四、各专业上报本科、专升本应届毕业生校级抽查毕业论文纸质版(盖章)与电子版截止时间:6月4日。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