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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外聘教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2 编辑:李辉   点击:[] 次

院教函[2024] 01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应用型高校建设力度,满足专业认证和审核评估等对校外师资配备的要求,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强化我校优质教学资源建设,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外聘教师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把入口关

外聘教师聘任依据《吕梁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修订)》(院政〔2023〕119 号)文件执行,秉承“按需聘用、保证质量、注重实效、合约管理”的原则,院系要对外聘教师准入进行严格把关。系主任对外聘教师进行业务把关,党总支书记对外聘教师进行政治把关。所有外聘教师都要进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具体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附件6)执行,由各系自行查询,查询结果在提交教务处审核后院系留存。对于达不到院政〔2023〕119 号文件中相关条件但专业急需的,需提供情况说明,说明聘任理由并经教务部部长审批;对外聘教师课时费超出文件规定的,需经分管领导批示后方可提交教务科初审。

二、严格聘任程序

1.院系提前做好下学期外聘教师聘任计划,物色外聘人选,进行准入把关。

2.提交《吕梁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履行聘任程序。

3.院系提交《外聘教师汇总表》,教务部汇总,报院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审订。

4.经校党委常委会批准同意聘用的外聘教师,由各院系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与聘用教师签订《吕梁学院外聘教师聘用协议书》。注意:未经学校党委同意,不得擅自聘用外聘教师。

三、加强考核管理

外聘教师应接受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学考核评价和检查。各院系要加强对外聘教师教学过程的管理,及时反馈学生、督导等相关人员的评价意见,鼓励外聘教师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课程结束后,各院系根据外聘教师实际授课情况填写《吕梁学院外聘教师考核表》(附件4)。对于聘用期间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外聘教师,各院系要及时予以辞退。

、材料报送要求

各院系需提交下列材料:

1.《吕梁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附件2)

2.《外聘教师汇总表》(附件5)

以上两个材料的纸质版于2024年1月19日前送到教务部B112室,电子版发送至jwc@llu.edu.cn,联系人:郭亚红。

3.《吕梁学院外聘教师聘用协议书》(附件3)

材料3根据校党委常委会安排再通知提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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