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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大二及以上各年级学生重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2 编辑:   点击:[] 次


院教函〔202347


根据《吕梁学院学生补考、重修管理规定》(院政〔2018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大二及以上各年级学生跟随大一年级进行重修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设置重修课程

重修课程承担系部于926日(星期二)之前完成设置允许重修报名的课程/环节,允许重修报名的课程号/环节号必须同重修学生未通过的课程号/环节号完全一致。

二、重修报名

须报名重修的大二及以上各年级学生请于927日(星期三)起可以登录教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重修报名,学生登录教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点选菜单项免修重修申请重修,弹出相应页面,在检索到的重修课程/环节记录后边点击申请按钮,即完成对该课程/环节重修报名;若检索不到要重修的课程/环节记录,学生务必及时联系课程承担系部预先进行设置[允许学生重修报名的课程/环节],然后方可登录教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重修报名。学生重修报名截止时间到930日(星期六),过期将关闭学生重修报名系统功能。

三、重修安排

重修课程承担系部于107日(星期六)起于教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内确认重修报名学生名单并操作安排确认重修课程/环节。学生根据教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内的重修课程/环节安排情况进行重修。已安排重修课程/环节的学生务必主动与重修课程/环节授课教师取得联系,协调配合授课教师进行重修课程平时成绩考核。

四、重修考试

重修课程若随同低年级班级一起安排上课的,随同低年级班级一起考试;重修课程若单独安排开班上课的,由重修课程承担系部协调授课教师于学期末安排时间进行考试。

重修课程考试形式与初修课程考试形式完全一样,重修考试成绩按卷面实际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根据《吕梁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院政〔202267号)文件规定重修及格后成绩绩点按1计算。


    教务处  

    202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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