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函〔2023〕43号
各教学系(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山西省高等学校指令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晋教高〔2023〕9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山西省高等学校一般性教学改革创新立项项目备案结果的通知》(晋教高〔2023〕10号)、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晋教高函〔2023〕31号)、《吕梁学院关于公布2023年校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院政〔2023〕106号)文件,学校拟对2023年立项的吕梁学院校、省、国家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下达建设经费并进行任务书填写,立项名单、项目编号、经费标准见附件。同时,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提高项目实施效益,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省级教改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任务书》(附件2),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吕梁学院教学改革创新项目任务书》(附件3),要求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充实,研究思路清晰,进度安排合理,预期研究成果明确。预期研究成果应不低于项目申报书及《吕梁学院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院政[2019]37号)中的结题要求。省级指令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6个月,省级教学改革一般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校级教学改革一般性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立项时间均为2023年7月。
二、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任务书》(附件4),要求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充实,研究思路清晰,进度安排合理,预期研究成果明确。预期研究成果应不低于项目申报书及《吕梁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结题要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立项时间为2023年7月。
三、任务书将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主要依据。任务书审批后,教务处、系部、项目负责人各留存1份。经费使用一经批准,原则上不予调整。教学系部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对本系任务书的把关审核,并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吕梁学院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院政〔2019〕37号,见教务处网站“规章制度”栏目),遵照该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对本系部教改项目的日常管理、中期检查及指导,并提交本系项目的中期检查表及相关研究成果,报教务处教研科备案。
四、项目经费一次性下拨,经费报销及审批程序按照财务处相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
1. 各项目产生的经费依据教务处及财务报账相关要求及时办理报销手续。省财政厅要求当年经费当年支出,过期将收回。
2. 经费报销事项由项目负责人在教务处集中办理,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教务处项目报销说明(见附件5、附件6),按照申报书以及任务书中所列的经费预算如实报销。
五、材料提交要求:
1. 《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任务书》
2. 《吕梁学院教学改革创新项目任务书》
3. 《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任务书》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以系为单位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底部写系部名称)及电子版以系为单位集中提交,第1-2项(见附件2-3)提交至教务处综B209,接收人:温秋彦,邮箱:llxyjwc2020@163.com。第3项(见附件4)提交至教务处综B112,接收人:任小强,邮箱:jwc@llu.edu.cn。
提交时间: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
附件:(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
1. 吕梁学院2023年校、省、国家级教改与大创类项目立项名单
2. 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任务书
3. 吕梁学院教学改革创新项目任务书
4. 吕梁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任务书
5. 教务处项目报销说明
6. 教研类项目报销填报数据模板
教务处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