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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写2022年校、省级一流课程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3 编辑:温秋彦   点击:[] 次

院教函[2023]41号

各教学系(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山西省一流课程立项名单的通知》(晋教高 [2022]12号)和《关于公布吕梁学院2022年校级一流课程立项名单的通知》(院政〔2023〕107号2022年我校获得省级立项课程20门,校级立项课程85门。为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考核,提高项目实施效益,现一流课程建设任务书填写等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校、省级一流课程分为校级培育、校级建设、省级培育、省级建设、省级认定五种类型。省级一流课程建设期和培育期均为2年,认定有效期为5年,立项时间为2022年11月;校级一流课程建设期和培育期均为2年,立项时间为2022年12月。立项课程名称和项目编号见附件1。

二、一流课程建设目标因类型而异。校级培育、校级建设、省级培育、省级建设课程建设目标为获得省级一流课程认定,省级认定课程建设目标为获得国家级一流课程认定。立项课程要依据一流课程申请认定条件(附件4)进行建设。各课程建设团队应认真研究认定指标体系,深刻理解指标内涵,扎实开展课程建设,尤其要着重教学理念的先进性、课程思政在教学中的融入以及教学资源和教学活动的线上材料积累。各教学系部应对本系部立项建设项目进行指导督促,务必组织项目组成员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研究工作。教务处将适时进行检查评估。

三、一流课程建设经费主要用于与课程建设密切相关的支出,如课程教学资源、课程软件购置与开发费用、课程网站建设费用、教材建设费用、课程建设调研活动的会务费、差旅费、教师培训费,用于课程建设的部分劳务费、办公用品费、版面费、成果鉴定费等。其中,劳务费、办公用品费总计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5%,版面费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0%。请认真做好课程建设计划,经费使用一经批准,原则上不予调整。课程建设经费审批实行课程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经费报销及审批程序按照教务处相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各项目产生的经费请及时办理报销手续,省财政厅要求当年经费当年支出,过期将收回。

四、任务书将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主要依据。任务书审批后,教务处、系部、项目负责人各留存1份。

五、各教学系(部)应对本系(部)立项项目的任务书进行认真审核。将一流课程课程项目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各系装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底部写系部名称)及电子版统一提交至教务处综B209,接收人:温秋彦,邮箱llxyjwc2020@163.com。提交时间:2023年9月19日(星期二)。


附件:(附件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

1.2022校、省级一流课程立项名单

2.吕梁学院省级一流课程建设任务书

3.吕梁学院校级一流课程建设任务书

4.一流课程申请认定条件

5.2023年吕梁学院校、省级一流课程经费    

教务处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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