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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吕梁学院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经费下达暨任务书填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19 编辑:呼文军   点击:[] 次

院教函〔2022〕35号

各教学系(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晋教高〔2022〕3号)、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大学生创行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晋教高函〔2022〕4号)、《吕梁学院关于公布2022年校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立项项目的通知》( 院政〔2022〕44号)文件精神,学校拟对2022年立项的吕梁学院校、省、国家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下达建设经费并进行任务书填写,立项名单、项目编号、经费标准见附件。同时,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提高项目实施效益,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省级教改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任务书》(附件2),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吕梁学院教学改革创新项目任务书》(附件3),要求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充实,研究思路清晰,进度安排合理,预期研究成果明确。预期研究成果应不低于项目申报书及《吕梁学院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院政[2019]37号)中的结题要求。省级指令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6个月,校级指令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省、校级教学改革一般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立项时间均为2022年6月。

二、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任务书》(附件4),要求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充实,研究思路清晰,进度安排合理,预期研究成果明确。预期研究成果应不低于项目申报书及《吕梁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结题要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立项时间为2022年6月。

三、任务书将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主要依据。任务书审批后,教务处、系部、项目负责人各留存1份。教学系部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对本系任务书的把关审核,并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吕梁学院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院政〔2019〕37号,见教务处网站“规章制度”栏目),遵照该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对本系部教改项目的日常管理、中期检查及指导,并提交本系项目的中期检查表及相关研究成果,报教务处教研科备案。

四、项目经费一次性下拨。

特别提示:

1. 各项目产生的经费依据《吕梁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院政〔2020〕24号)及财务报账相关要求及时办理报销手续。省财政厅要求当年经费当年支出,过期将收回。

2. 经费报销事项由项目负责人在教务处集中办理,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教务处项目报销说明(见附件5),按照申报书以及任务书中所列的经费预算如实报销。

五、材料提交要求:

1. 《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任务书》

2. 《吕梁学院教学改革创新项目任务书》

3. 《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任务书》

以上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装入档案袋中,档案袋正面张贴任务书封皮)及电子版以系为单位集中提交,第1-2项(见附件2-3)提交至教务处综B209,接收人:温秋彦,邮箱:llxyjwc2020@163.com。第3项(见附件4)提交至教务处综B111,接收人:赵亮,邮箱:jwc@llu.edu.cn。

提交时间:2022年9月26日(星期一)。

附件:(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

1. 吕梁学院2022年校、省、国家级教改与大创类项目立项名单

2. 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任务书

3. 吕梁学院教学改革创新项目任务书

4. 吕梁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任务书

5. 教务处项目报销说明

教务处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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