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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学院关于开展实习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4-10 编辑:jwc   点击:[] 次

   

                             院教函〔202211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实习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本科高校2022年实习实训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2149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晋教高函〔202211号)的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为了更好开展自查、迎接检查,结合我校实习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本为本、落实四个回归,把实习摆在人才培养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实习教学改革与研究,健全实习教学体系机制、规范实习安排、加强条件保障和组织管理,切实加强和规范实习工作,增强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获取和掌握生产现场相关知识的机会,全面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吕梁学院实习管理工作专项检查领导组。 组长:李宏荣副院长成员:教务处处长、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人、交口分院院长、各教学系部主任、教务处分管实习工作副处长、各教学系部分管实习工作副主任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为办公室主任。

三、基本原则

   1. 从严要求、对标对表。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实习管理工作的各项文件和通知要求,围绕8个大类的内容,逐一进行自查。

   2. 实事求是、问题导向。认真检查我校实习工作制度建设、组织管理、教学安排、监督保障以及20202021实习工作开展情况,坚持实事求是、问题导向,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不足,梳理发现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为下一步整改做好准备。

   3. 落实整改、构建机制。结合指标要求和自查自评工作情况,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采取重点整改与规范管理相结合、近期整改与长期建设相结合、落实责任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细化工作举措,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实习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检查主要内容

   1. 坚持实践育人导向,把实习作为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否有加强和规范实习工作的制度文件、工作举措,系部党总支或党政联席会议是否专题研究过实习管理相关议题,是否成立负责实习工作的专门机构,并安排专人负责实习工作。

   2. 规范实习教学安排,把落实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作为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是否建立完整的实习教学体系,并能够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实习大纲,健全实习质量标准,科学安排实习内容。是否制订科学的实习方案,按照就地就近、相对稳定的原则,选择专业对口、设施完备、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符合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进行实习。

   3. 统筹实习组织安排,把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作为开展实习的底线红线。各类实习是否统一组织,是否集中实习。系部与实习企业能否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及安全健康的环境,有无安排学生到娱乐性场所实习,有无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有无扣押学生财物和证件。是否在实习前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是否对分散实习学生的实习基地条件、实习内容进行审核和过程指导。

   4. 加强实习组织管理,把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提升作为开展实习的根本目的。在确定实习单位前是否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是否与实习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有无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系部指导教师与实习学生的比例是否合理。实习指导教师是否对实习学生开展过专门培训,并现场跟踪指导学生实习工作。

  5. 强化跟岗(顶岗)实习管理,把实习实践作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关键环节。系部、实习单位、学生三方是否签订跟岗(顶岗)实习协议。是否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有无安排未成年学生顶岗实习。顶岗实习学生获得合理报酬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

  6. 强化实习组织保障,夯实实习管理中的主体责任。系部是否建立起实习运行保障体系。是否组织开展过实习教学改革与研究,是否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是否定期开展实习工作的检查督导。是否能够加强实习组织管理,做好安全及其它突发事件的风险处置。

7. 加大实习监管力度,推动实习规范化管理和运行。是否建立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是否实行实习实训基地备案制度,是否能够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实习管理。是否能够结合实习基地条件和实习效果,对实习基地进行动态调整。是否对培养方案中实习环节设置、实习组织管理、学生安全和正当权益、实习经费、实习效果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如何。能否对实习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及时查处。

  8. 是否能够达到教高函〔201912号文件规定的其他各项要求。

五、检查范围

1. 各教学系(部)所有专业和学生实习单位。

2. 各类实习实训环节,包括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

六、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系(部)自查(410-424日)

   1. 对照检查。各系(部)对各本系实习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积极联系合作的实习单位共同开展自查工作,对照《自查工作指标自评表》(附件1)要求,认真组织,并形成自查总结报告。

   2. 查摆问题。各系(部)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制定问题清单,并对照清单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3. 资料整理。各系(部)自查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完善相关实习教学相关档案资料,以备学校和上级部门检查。

第二阶段:学校检查(425-429日)

    在各系(部)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学校成立实习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组对各系实习管理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具体检查方式、检查时间另行安排。

第三阶段:教育厅督导检查(5月份)

   1. 省教育厅成立五个检查组,分头进行、交互检查,检查我校的为第四检查组。

   2. 省厅检查组对我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学校相关部门、教学机构立即整改。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七、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各教学系(部)要强化实习管理的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主要任务常抓不懈,并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对实习管理和实习基地建设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和梳理,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保证实习教学质量。

    2. 严肃整改。各教学系(部)在自查工作中要根据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及时发现问题,积极整改,彻底解决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注重长效。各教学系(部)在自查工作中,要注重总结经验、凝练特色,搜集整理工作资料和特色优秀案例,坚持举一反三、治本治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实习质量,切实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

   4. 时间要求。各系(部)自查总结报告、自查工作指标自评表、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及特色优秀案例等资料,于424日前交教务处呼文军,联系方式:1593581873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llu.edu.cn

   

                               

    教务处

                                    2022410

附件:

1.吕梁学院实习管理专项自查工作指标自评表

2.自查总结报告提纲

3.实习工作问题清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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