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函〔2021〕50号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1学期
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教务处定于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1月28日(第12教学周)开展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学生网上评教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对象
2021-2022学年第1学期本校全体授课教师。
二、参评对象
2021-2022学年第1学期本校全体在校学生。
三、评教方式
学生评教工作采用“网上评教”的方式,请各系部组织学生积极参加。
四、评教网址
教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1:https://192.168.228.103/llxyjw
教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2:https://192.168.228.104/llxyjw
五、网上评教流程
学生打开“教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页窗口→输入学号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点击“主控→教学评价”功能项,在下方表格中点击某一门课程最后一列[操作]列的“评价”文字链接弹出“提交教学评价表”窗口,在窗口中评完一门课程后点击“提交”按钮返回到本学期评教课程列表;重复上述过程直至评完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注:必须评完每一门课程的全部指标项)
六、评教要求
1、因本学期使用升级后的“教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因此所有学生登录平台的初始密码均和学号一样,学生首次登录平台后须立即更改成个人密码。学生若忘记平台登录密码,可联系所在系的教学秘书或分管教学副主任进行密码初始化。
2、各系(部)要对学生网上评教活动进行指导,强调学生评教时所用的个人信息不会被系统记录,即系统进行评教时使用匿名记录方式,使学生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教。
3、各系(部)在组织动员时,要引导学生树立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客观公正评教,要使学生明确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对学生既是权利也是义务,要让学生认识到评教是维护自身的权益。
4、各系(部)由分管教学副主任与各班级班主任负责。教务处将把网上评教情况作为系(部)教学管理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
5、学生按自己的意愿并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评教。不允许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导向或暗示。不允许代评,更不允许弄虚作假。
6、学生网上评教工作截至2021年11月28日前完成,过期将关闭网上评教系统,未进行网上评教的学生将被限制查看教务系统内本人的所有课程成绩。
希望各系(部)督促学生按时评教,对教学评教工作高度认真负责,评教工作中如果出现问题请通过教学秘书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
教务处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