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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08 编辑:jwc   点击:[] 次

院教函[2021] 42号

各教学系(部)、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维护我校办学秩序,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8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晋教学【2020】18号)(见附件1)及《吕梁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院政【2018】9号)文件精神,对2021级新生开展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复查工作的重要性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是确保高校录取新生信息真实准确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学生进行学籍注册的前提条件,对于保护学生权益,维护学校办学秩序和国家教育制度严肃性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组织领导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事关教育公平、学校形象和学生的利益,各教学系(部)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入学资格复查直接责任人,资格复查的各个环节都落实责任到人,做好审查登记,保证审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复查对象

2021级所有新生(含普高、对口和专升本学生)。

四、复查内容

按照教育部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录取程序复查:核查新生录取手续及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二)录取资格复查:检查新生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国家相关规定;

(三)身份信息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严格核查。具体登录“数字迎新系统”(招就处提供),对学生录取时姓名、照片、身份证号、家庭信息、体检信息等与本人、高考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档案材料(招就处提供)等一一比对,查验是否一致。如有高中时纸质档案材料、入团志愿书等,可以进行笔迹比对确认;

(四)身心健康复查:筛查新生身心健康情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确认其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专业测试复查:对艺术体育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测试复查,确认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五、复查结果及处理

(一)各系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过程中若发现有疑问信息,应及时报招生就业处进一步核查,必要时与生源地教育考试部门核对。

(二)复查中发现有学生专业测试复查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地学生,组织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不予学籍电子注册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重要性,责任落实到人,任务落实到位,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系(部)于10月13日下午6:00前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组成员名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方案及时间安排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务处学籍科韩雪涛老师。

(三)各系(部)于10月13日到10月22日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及本通知精神,对2021级全体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于10月22日前将《吕梁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报告》(见附件2)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学籍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411313597@qq.com,联系人:韩雪涛(18903589666)。

(四)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合格的学生,按照招就处要求建立学生档案,按照教务处学籍科要求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各系(部)将材料报送教务处后,教务处将统一报送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备案。

教务处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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