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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2 编辑:jwc   点击:[] 次

院教函〔202123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及有关部门: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为切实做好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应在2021626日(星期六)前全部结课,请各教学系(部)督促任课教师依据教学进度表与教学任务书的要求,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期末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全校通识选修课:2021621—625

2)大学生安全教育:各系自主安排

3)各专业考查课:2021621—626

4)通识必修课:2021627—630日、202172—202174

5)专业必修课:202174日之前在通识必修课考试时段内或晚上穿插安排

各教学部门根据《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各类课程考试日程安排表》(附件1)安排各类考试。

二、考场安排

考试所需教室依据教务处2018年期末考试教室分配草案进行分配,如需调整可提前与相关系部进行协调。各教学部门应把考试考场和巡考人员安排到教务管理系统中,并根据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考试安排提交《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系(部)期末考试安排表》(附件2)及《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大学生安全教育》考试安排》(附件3)。

三、具体要求

考试各个环节按照《吕梁学院考试管理工作规定(修订)》(附件4)文件精神执行,各系(部)应在考试前组织师生认真学习该文件精神,做好各环节的工作。

(一)命题环节

1、命题环节遵守《吕梁学院考试管理工作规定(修订)》要求。各系(部)要切实加强对命题的指导,试题中必须有能够体现应用型特征、考核学生应用能力的题目。系(部)要对试题进行严格审查把关,规范试题交接程序并填写《吕梁学院课程考试命题计划及审核表》(附件5)和《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题交接汇总表》(附件6),以促进命题质量的提高。

2、考核方式应与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规定一致,不得随意将闭卷考试课程调整为开卷考试。题量应与考试时间相匹配,试题难度适中,有足够覆盖面。对不达考试时间1/2学生即全部答完试卷以及考试成绩严重偏离正态分布的命题教师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试环节

1、考试试题印制由文印服务中心统一负责,费用由教务处承担,各教学系(部)试卷管理员负责办理试卷印制的有关事宜,做好试题的保密工作。各系(部)印制试题时,应提前交付文印服务中心,以免延误考试。

2、考查课答题册(含全校通识选修课答题册)由各教学系(部)自行按相关模板印刷,费用由各系(部)承担。

3、涉及通识必修课的考试,由课程承担系(部)派专人将考试试题提前半小时送交学生所在系(部)试题保管者,并在考试结束后将考试试题取回课程承担系(部)。各课程承担系(部)应采取相应措施,保证考试试题的保密与安全。

4、考场要保持清洁,考生之间要有较大的间隔距离。标准考场人数一般不超过30人,配备两名监考教师,大阶梯教室人数超过30人的考场,要适当增加监考教师人数。巡视人员原则上应为系(部)主要领导。巡视人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一般应安排2人结伴巡视。

5、为保证学校正常秩序和学生安全,各系(部)安排专业课程考试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合理安排。

(三)阅卷、登分、试卷分析环节

1、试卷评阅环节教师要高度重视。教师阅卷遵照《吕梁学院试卷评阅及装订规范(修订)(院教函[2019]58号)》(附件7)中的试卷评阅规范,按要求做好试卷评阅工作。评卷结束后,须组织试卷复查,复查无误方可登分。

2、登分环节各系(部)要派认真细心的人负责审核校对登分成绩,尽量杜绝登分出错。如确系登分有误,应填写《吕梁学院删除成绩申请报告单》(附件8)并履行相关手续,经教务处教务科删除成绩后,再由原登分教师重新录入成绩。重录成绩涉及卷面成绩变动的,应同时提供试卷供核对。评卷及登分错误率达到或超过千分之三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试卷分析应是对期末考试试卷的分析,各任课教师应针对学生答题情况,对课程的教学质量进行准确客观的评价,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查找不足,以利今后教学的改进与提高。

(四)试卷装订、归档环节

试卷装订封皮及《吕梁学院阅卷记录卡》(附件9)使用新的模板(各系可在文印中心统一印制),试卷归档按照《吕梁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修订)》中的相关要求执行。考试及评卷结束后,各系要认真组织,将相关材料整理检查无误后归档,方可放假。

(五)课程评价、考试总结环节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自查整改工作要求,考试结束后各教学系(部)要对本部门授课教师结合本次考试工作进行课程评价并做好考试总结等工作。

四、考风考纪

1、考风考纪是学校学风、教风和校风的体现。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迟到和擅离考场,不得私自找人顶替,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并认真完整地填写考场报告单。学生应诚信考试,如实反映学习成效。对于违反考试纪律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系(部)领导要认真巡视,确保本系考场秩序井然。对违纪学生当天当场做出处理,并报学生处。

3、本次考试依据《吕梁学院期末考试巡视评价表》(附件10)评估打分。

五、材料提交

1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系(部)期末考试安排表(附件2

2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大学生安全教育》考试安排(附件3

以上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请于2021624日(星期四)前交回教务处综B112,接收人于晶晶,邮箱:359873621@qq.com。附件9同时报送保卫处。

3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系(部)各科成绩单(系统打印的总成绩单)及系(部)期末考试总结。本材料请于2021711日(星期日)下午6:00前送交教务处综B112,接收人于晶晶,其中系(部)期末考试总结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邮箱同上。

附件(可到教务处网页下载):

1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各类课程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

2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系(部)期末考试安排表

3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大学生安全教育》考试安排

4、吕梁学院考试管理工作规定(修订)

5、吕梁学院课程命题计划及审核表

6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题交接汇总表

7、吕梁学院试卷评阅及装订规范(修订)(院教函[2019]58号)

8、吕梁学院删除成绩申请报告单

9、吕梁学院阅卷记录卡

10、吕梁学院期末考试巡视评价表

                                         教务处

                                      202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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