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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年度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3 编辑:jwc   点击:[] 次

 关于组织2021年度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系部、各项目负责人:

为全面了解、掌握我校教学改革项目执行情况,提高项目建设成效,根据《吕梁学院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院政【201937号)的规定,决定我校省级和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9年立项的省级、校级教改项目,其它达到结题要求的教改项目。

二、材料提交及要求

(一)验收内容: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是否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教学改革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研究措施;教育改革研究与实践成果表现;研究成果的创新点和应用情况。

(二)材料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提供)

省级教学改革项目:①《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项目相关支撑材料;项目的研究成果须标注“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否则不得作为本项目的成果进行验收。

校级教学改革项目:①《吕梁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项目相关支撑材料。

2019年校级项目后被确定为省级的,只报送省级结题相关材料。

(三)提交材料要求:

1、所交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左侧装订;

2、“结题报告”中第二部分“教学改革项目工作总结”不能过于简略,应做详细工作总结。

3、“结题报告”一式三份,结项项目的支撑材料(或研究成果)提交复印件,汇总装订,一式三份【教材、专著提供复印件(封面、目录、出版说明、本人撰写章节首页等),论文复印件需要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和论文正文,其它成果形式可提供复印件】

4、材料要求用档案袋装好,将结题报告封面和袋内材料清单分别贴于袋的两面,档案袋下面“姓名”填写项目主持人姓名(省级项目在主持人后面加上“(省)”)、“编号”(指非项目编号)填写2021

5、提交的电子版材料的编号、名称要与纸袋材料清单上的编号、名称完全一致。

三、材料提交时间

202164日(星期五)

接收人:赵亮(综B209

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llxyjwc2020@163.com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课题进行结题验收。省级、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延缓结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且只能延缓一次,已经申请过延缓结项的教师不得再次申请。

对不按规定提交结题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将视为放弃本项目,学校将冻结其研究经费,并进行全校通报,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教学改革项目。

附件(请到教务处网页下载):

1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

2吕梁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

3、吕梁学院教学改革项目延缓结项手续申请表

                             

教务处

  202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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