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函[2021]14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吕梁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及有关单位:
为表彰奖励我校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优秀成果,鼓励教职员工大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使我校教育教学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我校转型发展需要,根据《吕梁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与评审办法》(院政【2019】38号),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吕梁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本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校级教学改革创新立项项目为主,特别突出的其它教学成果原则上也可申报。教学改革创新立项项目申报教学成果奖须经结题验收。
(二)教学成果必须经过不少于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从正式实施或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对学校教育教学某些方面已产生一定效果,在全校具有一定示范意义和进一步推广价值。
(三)教学成果奖申报人必须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第一完成人(主持人)应为我校在岗人员,在我校从事教学、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或教学辅助工作连续三年以上,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和总结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四)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以实际人数为准,最多不超过5人。
(五)申报的教学成果及成果的论文、专利、专著等的第一完成人单位必须为“吕梁学院”,且署名无争议。
(六)已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再参评。
二、申报方式
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由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审核、评审后由所在单位统一上报。
三、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校级教学成果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吕梁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
(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
(三)反映成果的总结(不超过5000字);
(四)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软件)、论文、教材、著作、实践效果的证明、获奖情况等。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
(五)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可提供FLV格式的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六)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材料应按照各填报说明要求认真填报。
(二)申报材料数量及要求:
1、《吕梁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纸质版3份(含电子版)。
2、《吕梁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纸质版3份(含电子版)。
3、反映成果的总结,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软件)、论文、实践效果的证明、获奖情况等以及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纸质版各3份(含电子版)。
以上材料纸质版需合装成册。
4、成果如为教材、著作须提交样书3份及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为PDF格式,其中包括:教材、著作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
5、教学成果视频材料3份;
6、《吕梁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3份(含电子版)。
请各教学系(部)及有关单位于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前,将本单位推荐的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至教务处综B209。各申报人与教学系(部)及有关单位须严格把关,申报材料必须填写完整无误,一经交回审核材料时发现填写有误或不完整等不符合要求的一概不返回修改并按不合格处理,逾期交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亮,电子邮箱:llxyjwc2020@163.com
(三)省级教学成果奖原则上从校级教学成果奖中择优推荐。
附件(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
1、吕梁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吕梁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