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函[2021]12号
关于做好吕梁学院2021届毕业生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
根据《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吕审管社会发【2021】2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校2021届全日制本科合格应届毕业生,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方可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教育教学能力;
(二)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三、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
(一)登录教务处网站或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qq群(439511658)下载并以系部为单位统一填写《2021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花名册》将电子版以系为单位标明系部名称及人数(例如:中文系共计××人、)发送到llxyjwc@126.com,各系部不能随意更改表格大小,字体:宋体10号)。
(二)4月16日下午18:00,各系部将负责教师名单(限报一人、专人负责)和认定花名册纸质版一份各报回教务处112办公室。
(三)2021年4月19日9:00至4月30日18:00,申请学生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报,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四)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4月28日至5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情况。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④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⑤如果申请人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③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书》。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 下载《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待报名时使用。
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 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可重新上传。
3.申请人报名
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
根据《教师法》和我省相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2.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四)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查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应向认定机构提供如下材料,各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2.学历证明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 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需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其他各类申请人员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需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且当次有效。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6.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由各系部毕业班班主任保存
7.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8、(学生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具体要求
(1)此次认定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审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有关教学系(部)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成立教师资格认定小组,负责本系学生教师资格材料审核工作,严格把关,必须做到上报材料真实、准确。
(2)各系教师资格认定小组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保证教师认定工作顺利进行。要认真审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杜绝非应届毕业学生申报,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决不允许徇私情、弄虚作假,如有不正之风现象,将依据《教师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此次录入系统为《中国教师资格网》系统,请各系部做好组织及宣传工作,通知到每一位申请资格认定合格者,如在录入过程中出现无可挽回的错误,将由各系部或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4)此次教师资格认定教务处只对系部指定负责人(教师)提供咨询、核对等业务,一概不对学生个人。
(5)教师资格证书的发放时间约在六月下旬,要求各系必须准确掌握毕业生联系方式,以确保将资格证书送交学生本人,并及时通知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做到信息及时化、公开化、透明化。
附件(附件在教务处网页下载)
1.各系体检时间安排表(待定)
2.2021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花名册
3.幼儿体检表
4.普通体检表
5.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装订流程
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