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函〔2021〕2号
吕梁学院2021年春季学期实习实训工作要求
2021年春季学期我校将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开展各项活动,根据山西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学校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及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晋疫情防控领导组发〔2021〕3号)文件精神,加强我校疫情防控下的实习实训工作,保证实习实训的安全和质量,现将相关事项做如下安排。
一、基本原则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实习实训工作任务,禁止学生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实习,保证实习实训质量效果。
二、工作安排
1.组织领导。各系要成立以系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实习实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习实训工作,加强实习实训的全过程管理和监控,确保实习安全和质量。各系要按照实习计划落实校内外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是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好实习期间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考核。
2.方案制定。各系要根据培养方案、计划、大纲和《吕梁学院本科实习(见习)管理办法》要求,制定2021年春季实习实训工作方案。方案须经分管教学的学校领导审批后正式实施。
3.地点和形式。由于疫情原因,各系实习实训地点尽可能选择在吕梁市范围内,原则上不安排省外集中实习实训,禁止安排在中高风险地区实习实训。在不影响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可以适当调整实习实训的形式。
4.签订协议。集中实习实训单位应与学校签订有教学实习基地协议。各系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签订当次实习实训协议并制订具体方案,本学期应特别增加由学校、实习单位、学生签订的三方健康保障协议。
5.安全保障。各系应严格遵守我校相关规定,不得安排学生到与专业无关的岗位开展实习;不得违规通过劳务中介组织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内容。各系和协同实习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实习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学生安全实习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切实把学生安全作为实习第一要务,切实维护学生的各项权益。
6.教育动员。各系要多渠道联系实习单位,积极探索校企合作的新途径。实习前,精心安排、周密组织、积极动员,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疫情防控的教育,强调实习纪律与要求,教育学生实习期间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实习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告诫学生警惕传销组织,远离涉嫌欺诈的实习单位,禁止从事非法工作。
7.计划报送。2021年春季实习实训方案和校内指导教师情况、实习实训协议等资料于3月9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先报电子版,后报纸质版)。方案中要明确参加实习实训的项目、时间、地点、参加人数、带队教师、指导教师等。
8.过程监管。各单位要及时关注学生实习实训地疫情形势,精准掌握学生的校外实习实训时间、进度、活动安排,要分阶段、按要求开展实习实训检查、巡视工作,解决学生在实习实训中存在的各项问题,落实落细防控举措,不得出现监管盲区。校内指导教师要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实习实训任务,做好记录,保留相关资料。特别注意实习实训纪律和防控要求,离开实习实训岗位要履行请假手续。
9.成绩考核。学生实习实训结束后,校内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习态度,提交的各种材料,实习期间的实际表现,结合实习单位和校外指导教师的意见等情况,综合评定学生的实习成绩。各系应及时进行实习总结,所有实习材料及时归档保存。
10.应急处置。各系要求每位学生自备温度计、口罩等防护用品,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及信息上报,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或其它紧急情况,需立刻实施停课、停学、停工,指导老师及时报告系领导并与实习实训单位协同配合,做到精准施策、合理处置。
三、相关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实习实训的重要性和意义,并明确实习内容、实习要求、实习成绩评定以及实习纪律等方面情况。要认真做好师生的实习动员、实习安全特别在疫情防控期间健康防护的引导和教育工作。
2.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分散实习)的,必须遵守专业要求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要有实习单位同意函、安全(包括健康)协议以及指定的联系人、指导老师联系方式等信息。系领导及校内指导老师也要对其进行检查指导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3.实习实训所在地如果发生较大疫情、风险等级提高等情况,参加实习实训师生应该服从管理、稳定心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坚定战胜困难的信念和决心,积极配合学校及所在单位安排,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和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