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函[2020]43号
各教学系(部):
根据教育厅高教处晋教高函〔2020〕43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2020年继续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按照晋教高函[2020]43号文件要求报送各项数据。具体报送内容为各实验室2019~2020学年所开设的教学实验项目基本情况;当前实验室专任人员基本情况;实验室基本情况和实验室经费情况等内容,具体填报要求及填报说明详见附件。其中实验室基本情况和实验室经费情况两表需按系部整体填写,无须按单独实验室分开填报。请详细参考附件中2019年上报的数据进行认真详实填写。
二、报送时间
各系请务必于2020年10月15日之前将所有上报内容的电子版(excel格式)和纸质版(系主任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一并交回教务处。
联系人:李栋(27659435@qq.com);联系电话:13935810022
三、因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系组织实验室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填报。该信息统计数据将上报国家教育部,作为教学评估常态化监测的重要参考数据,故请各系主任严格把关,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教务处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