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函[2020]40号
关于填写2020年省级精品共享课程项目
任务书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山西省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各类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晋教高[2020]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考核,提高项目实施效益,现就2020年省级精品共享课程建设项目任务书填写等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省级精品共享课程遵循“先建设后认定”的原则,对尚达不到认定条件但已有明显成效的课程,省里予以立项建设或培育。请各项目负责人以通过课程认证为目标,对照申请课程认定的条件,认真填写项目任务书(附件2)。省级精品共享课程建设期和培育期均为2年,立项时间为:2020年8月。立项课程名称和项目编号见附件1。
二、立项建设或培育的精品共享课程应依据精品共享课程认定条件(附件3)进行建设。各课程建设团队应认真研究认定指标体系,深刻理解指标内涵,扎实开展课程建设,尤其要着重教学理念的先进性、课程思政在教学中的融入以及教学资源和教学活动的线上材料积累。各教学系部应对本系部立项建设项目进行指导督促,务必组织项目组成员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研究工作。教务处将适时进行检查评估。
三、精品共享课程建设经费主要用于与课程建设密切相关的支出,如课程教学资源、课程软件购置与开发费用、课程网站建设费用、教材建设费用、课程建设调研活动的会务费、差旅费、教师培训费,用于课程建设的部分劳务费、办公用品费、版面费、成果鉴定费等。其中,劳务费、办公用品费总计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5%,版面费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0%。课程建设经费审批实行课程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经费报销及审批程序按照《关于印发吕梁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院政〔2020〕2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各项目产生的经费请及时办理报销手续,省财政厅要求当年经费当年支出,过期将收回。
四、任务书将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主要依据。任务书审批后,教务处、系部、项目负责人各留存1份。
五、各教学系(部)应对本系(部)立项项目的任务书进行认真审核。将精品共享课程项目任务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装入档案袋中,档案袋正面张贴任务书封皮)及电子版集中提交至教务处综B112,接收人:于晶晶,邮箱llxyjwc8@163.com。提交时间:2020年9月21日(星期一)。
附件:(附件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
1、2020年山西省高等学校精品共享课程立项名单
2、吕梁学院省级精品共享建设项目任务书
3、精品共享课程申请认定条件
教务处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