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函[2019]53号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2学期
教学计划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及相关单位:
为做好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教学计划安排工作,保证教学计划的安排准确、科学、合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计划安排原则
1.2019-2020学年第2学期共19周,其中教学安排16周,复习考试3周,请各教学系部按此时间编排下学期各年级各专业教学计划。《吕梁学院2019-2020学年度教学周历》见附件1。
2.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是制定教学计划的依据。各专业要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制定教学计划,保证培养方案中各门课程的开设。安排教学任务应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师发展等方面综合考虑,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充分调动每位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3.要保证教学计划规定教学时数的完成,充分考虑节假日等情况下教学工作的合理安排。特别是实验、见习、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要周密计划、合理安排。
4.教学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其所需的各个教学环节必须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如有调整,应及时填写《吕梁学院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附件2)并履行相关手续。
二、任课教师安排原则
1.各教学单位统筹安排教学计划中开设课程的任课教师,对于需要外出进修、挂职、休产假等有可预见性安排的教师,不在教务系统中录入授课任务。要避免因人设课、没有合适人选而不开课的现象。
2.继续强调和巩固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各单位要将教授、副教授均为本科生授课的制度作为落实教学计划的刚性要求。教授每学年至少要承担1门本科课程的教学任务。
三、开设课程规范要求
1.教学计划中课程名称、学分、课程性质等属性必须与专业培养方案保持一致。
2.各教学单位在录入教学计划之前务必完善课程库中课程有关信息,特别是课程简介、名称欠缺及不规范等。课程信息录入到课程库时,务必确保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分、课程性质等基本信息与专业培养方案上对应课程一致。
3.同一课程名称由于学分、课程性质不同须编制不同的课程编码,一个编码只能对应一门课程。
4.各系部应安排专人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对教学计划进行审核,认真核对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名称、学分、课程性质、周学时、上课起止周等信息,避免出现漏开课、开错课等现象。
5.各系部对所属课程安排进行课表冲突检测,对最后安排的课程表由系领导确认,确认无误后方可公布学期课表。
四、材料提交安排
1.报送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教学计划安排表(含课程开设计划、实践教学安排计划、教师安排计划)(附件3),一式一份,12月30日前交教务处,接收人于晶晶。
2.报送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教学任务书,汇总成册,12月30日前交教务处,接收人于晶晶。
3.报送材料装入档案袋,并于档案袋上打印封皮标明报送材料明细。
附件:
1. 吕梁学院2019-2020学年度教学周历
2. 吕梁学院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
3. 20XX-20XX学年第X学期教学计划安排表
教 务 处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