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级领导干部完成听课任务的通知
院教函[2019]24号
党政各部门、各教学系(部):
教学工作是全校的中心任务,教学质量提升是一项全员化工程,领导干部听课是深入一线掌握教学实际情况,更好地服务教学、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为使我校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真正落到实处,确保每位领导干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听课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时数
学校主要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学时;副校级领导听课不少于2学时(主管教学的副校级领导听课不少于4学时)。
党政职能部门处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学时(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不少于4学时)。
系(部)领导听课不少于4学时(系主任、教学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听课不少于6学时)。
二、听课要求
1、每次听课应至少听完1小节课,不得迟到和中途离开。具体安排见附件1《吕梁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安排》
2、领导干部听课必须填写《吕梁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见附件2)。
3、领导干部通过听课,了解课堂教学和其它教学情况,将有关意见、建议现场反馈给授课教师和相关系部。
4、校级领导、党政部门领导的听课记录表在完成听课任务后及时交回教务处。系部领导干部的听课记录表以系为单位整理归档,期末将听课记录表复印件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