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院教函[2019]9号
各教学系(部):
为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按照《新时代高等教育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吕梁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2018修订)》(院政【2018】158号)和《吕梁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管理规定》(校政字【2013】76号)中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组织实施
各系应充分认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应结合本系学科和专业情况,依据“院政【2018】158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2.质量保障
各系应制定201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明确指导教师职责和指导篇数,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
(二)时间安排
1.选题:各系选题工作现虽已结束,但仍需要进一步审核选题是否结合专业实际、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选题难度、工作量是否适度;题目是否空泛、过大或过小;是否有50%以上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审核并修改题目后,将《吕梁学院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登记表》(见158号文件附件3)纸质版于3月11日下午6﹕00前交教务处李栋杰老师(13935893617),电子版发邮箱421129009@qq.com。
2.开题:3月1日~3月15日完成开题、下达任务书及前期检查等工作。
3.中期检查:4月15日~4月21日组织完成中期检查工作。
课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课题因特殊原因需要微调的,需填报《吕梁学院20××届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变更申请表》(见本通知附件1)。
4.论文(设计)撰写:5月20日前完成课题的实验、设计、调研及结果的处理与分析等,完成论文(设计)写作,进行论文(设计)的修改完善,形成初稿,并完成查重工作。
5.答辩:5月20日~5月27日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资格审查、答辩与成绩评定、评优等工作。答辩前学生需填报《吕梁学院20××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申请及资格审查表》(见本通知附件2),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方可答辩。
6.论文定稿:5月28日~6月10日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及安排下,对论文(设计)文本进行反复修改,一字一句斟酌,形成定稿,同时对文档材料进行完善、整理。
7.6月20日前完成复查、整改、成绩录入及论文(设计)文本印刷等工作。
8.总结评价:6月3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质量评估及推荐系级、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9.材料归档:7月1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所有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
(三)说明以下几点:
1.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只允许提前,不允许推后。
2.指导教师应将学术道德教育纳入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中,引导学生严守学术诚信,杜绝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中弄虚作假、抄袭等行为的发生。
3.各系部应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要求。
附件1、吕梁学院20××届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变更申请表
附件2、吕梁学院20××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申请及资格审查表
教务处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