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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5-2016年校(省)级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7 编辑:jwc   点击:[] 次

               院教函[2018]6

关于对2015-2016校(省)级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系部、各项目负责人:

为全面了解、掌握我校教学改革项目执行情况,提高项目建设成效,根据项目管理办法及项目申报表和任务书中的安排,决定我校省级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5年省级教学改革项目、2016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其他符合结题条件的校(省)级教学改革项目也可申请结题验收。

二、材料提交及格式要求

(一)检查内容: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是否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教学改革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研究措施;教育改革研究与实践成果表现;研究成果的创新点和应用情况;项目配套经费支出情况,经费使用是否合理。

(二)材料提交

省级教学改革项目:①《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项目相关支撑材料;项目的研究成果须标注“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否则不得作为本项目的成果进行验收。

校级教学改革项目①《吕梁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项目相关支撑材料。 

(三)提交材料格式要求:

1所交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左侧装订;

2结题报告一式三份;

3结项项目的支撑材料(或研究成果提交复印件,汇总装订,一式【教材、专著提供复印件(封面、目录、出版说明、本人撰写章节首页等),论文复印件需要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和论文正文,其它成果形式可提供复印件】

4材料要求用档案袋装好,并将结题报告封面和袋内材料清单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5提交的电子版材料的编号、名称要与纸袋材料清单上的编号、名称完全一致。

三、材料提交时间

2018528(星期

接收:杨辉(13934018950

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llxyjwc8@163.com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课题进行结题验收。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延缓结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且只能延缓一次,已经申请过延缓结项的教师不得再次申请。

对不按规定提交结题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将视为放弃本项目,学校将冻结其研究经费,并进行全校通报,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教学改革项目

附件(请到教务处网页下载):

1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

2吕梁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

3吕梁学院教学改革项目延缓结项手续申请表

                             

      教务处

         201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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