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函[2017]71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聘教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为进一步规范外聘教师管理,确保外聘教师承担课程的教学质量,根据《吕梁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院政〔2013〕77号)及学校有关安排,现就外聘教师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学系(部)聘任外聘教师必须符合我校外聘教师聘任条件,尤其是职称/学历要求(具有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紧缺专业可聘用中级以下技术职务,但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聘任不符合职称/学历要求的教师,各系部须提交书面材料说明原因。
2、各教学系(部)每学期末根据教学需求,统筹制定下一学期外聘教师计划,填写《吕梁学院外聘教师聘任信息汇总表》(附件1),于第18周周五连同《吕梁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附件2)一并交教务处杨辉。待教务处审核、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聘任。
3、各教学系(部)要根据我校教学相关制度和规范要求加强对外聘教师的岗前培训和教学过程管理,做好外聘教师基本信息和教学工作相关原始材料的归集与存档工作。
附件:
1、吕梁学院外聘教师聘任信息汇总表
2、吕梁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
教务处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