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函[2017]67号
关于各级领导干部完成听课任务和调研报告的通知
各职能处室、各教学系(部):
教学工作是全校的中心任务,教学质量提升是一项全员化工程,领导干部听课是深入一线掌握教学实际情况,更好地服务教学、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本科合格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为使我校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真正落实到实处,确保每位领导干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听课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时数
学校主要领导听课不少于1学时;副校级领导听课不少于2学时(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副校级领导听课不少于4学时)。职能部门副教授以上职称和部分讲师职称的领导干部听课不少于2学时(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领导听课不少于6学时) (具体安排见附件3);其它领导干部根据部门职能每学期撰写一份与教学相关的调研报告(格式不限)。
系(部)领导听课不少于4学时(系主任、主管教学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听课不少于6学时)。
二、时间要求
系部领导干部的听课和职能部门领导的调研报告在剩余的教学周内(2017年12月23日前)完成,职能部门领导干部的听课选定在第13、14、15教学周(2017年12月4日到12月22日)。请各位领导自行安排时间务必完成任务。
三、听课要求
1、每次听课应至少听完1小节课,不得迟到和中途离开。
2、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必须填写《吕梁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职能部门),样表见附件1(网页下载),教务处提供系部教师课程表随机抽取听课对象进行听课。教学系部领导干部必须填写《吕梁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教学系部)附件2(网页下载)。
3、领导干部通过听课和调研,了解课堂教学和其它教学情况,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授课教师和相关系部。
4、校级领导、职能部门领导的听课记录表和职能部门领导的调研报告在完成任务后及时交回教务处李继宁老师。系部领导干部的听课记录表以系为单位整理归档,期末将听课记录表复印件报送教务处李继宁老师。
附件
1:《吕梁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职能部门)
2: 《吕梁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教学系部)
3: 吕梁学院课堂教学检查中层领导干部听课安排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