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函[2017]46号
各教学系(部):
根据教育厅高教处晋教高函〔2017〕13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2017年继续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按照晋教高函[2017]13号文件要求报送各项数据。具体报送内容为各实验室2016~2017学年所开设的教学实验项目基本情况(附件1);当前实验室专任人员基本情况(附件2);实验室基本情况(附件3)和实验室经费情况(附件4)等内容,具体填报要求及填报说明详见附件。其中实验室基本情况(附件3)和实验室经费情况(附件4)两表需按系部整体填写,无须按单独实验室分开填报。
二、报送时间
各系请务必于2017年9月22日之前将所有上报内容的电子版(excel格式)和纸质版(系主任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一并交回教务处。
联系人:李楠(18235854592@qq.com);联系电话:18235854592
三、因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系组织实验室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填报。该信息统计数据将上报国家教育部,作为教学评估常态化监测的重要参考数据,故请各系主任严格把关,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附件下载: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
教务处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