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函[2017]35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山西省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相关单位:
根据晋教师[2017]4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7年度山西省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本届省级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省级教学成果奖原则上从校级教学成果奖中推荐。
(二)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以省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为主。特别突出的校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以及其它教学成果,原则上也可申报。本科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报教学成果奖须经结题验收。
(三)教学成果必须经过不少于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四)已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再参评。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请山西省教学成果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1、《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书》;
2、《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
3、反映成果的总结(不超过5000字);
4、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软件)、论文、教材、著作、实践效果的证明、获奖情况等。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
5、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可提供FLV格式的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6、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二)申报材料数量及要求
1、《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书》纸质版2份,含电子版。
2、《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纸质版2份,含电子版。
3、反映成果的总结,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软件)、论文、实践效果的证明、获奖情况等以及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纸质版各2份,含电子版。
以上材料纸质版需合装成册。
4、成果如为教材、著作,须提交样书1份及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著作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
5、教学成果视频材料1份;
6、《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份,含电子版。
三、其它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中的有关支撑材料将不再返还,请自行留底。
2、申报材料并不必须包括视频材料。仅部分含视频材料的教学成果(主要指精品课程教学成果或教学成果中包括精品课程),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视频材料。
3、每项成果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不得超过50M,超过系统自动删除,产生后果自负。
4、申报材料中的支撑材料请简明扼要,重点突出,避免重复,例如结题报告中的支撑材料和教学成果的支撑材料需避免重复,同一材料报送一份即可。
5、申报材料报送时,请按成果将所有申报材料一并放入一个或若干档案袋,并将申报书首页粘贴至档案袋正面。
6、推荐成果汇总表中成果主要完成人姓名不仅指第一完成任务,而是包括所有完成人,完成人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
请于2017年7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至教务处。联系人杨辉,联系电话:13934018950。
附件(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
1、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书
2、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