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各级领导干部
完成2016-2017学年第1学期听课任务的通知
各职能处室、各系(部):
为了使《吕梁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真正落实到实处,确保每位领导干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听课任务,保证教学秩序正常、保证教学任务完成、保证教学质量提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时数要求
学校主要领导听课不少于1学时;
副校级领导听课不少于2学时,其中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领导听课不少于4学时;
职能部门领导(正、副职)听课不少于2学时,其中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领导听课不少于6学时;
系(部)领导听课不少于4学时,其中系(部)主任、主管教学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听课不少于6学时。
二、时间要求
在剩余的教学周内(2016年12月25日前)。请各位领导自行安排时间务必完成听课任务。
三、听课要求
1、每次听课应至少听完1节课,不得迟到和中途离开。
2、通过听课,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将有关意见、建议反馈给授课教师和所在系部。
3、填写《吕梁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样表见附件(网页下载),教学系部领导的系部统一整理归档,职能处室领导的交送教务处王林林老师。
附:《吕梁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正反打印)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