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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新增专业学士学位培养条件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3-11 编辑:   点击:[] 次

关于做好2008年新增专业学士学位

培养条件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

吕高教函[2008]16号

各有关系部:

接省教育厅学位办通知,2008年度我省二级学院或独立学院学士学位培养条件合格评估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提出以下安排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各有关系部要把新专业学士学位培养条件合格评估作为本系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学习关于学位办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各项建设和准备工作,务求合格评估工作顺利通过评审。

二、按照学位办的有关规定:“申请新增学士学位培养专业评审且经去年预评审的二级学院,按照晋学位办[2006]7号文件中的附件六、七报送一式三份,预评审整改报告一式二份”。生物教育专业、思想政治专业应提交自评结果和自评报告、《独立学院、二级学院申请列为学士学位培养专业简况表》一式三份和《200x年独立学院、二级学院申请列为学士学位培养专业汇总表》一式一份、预评审整改报告一式二份。

三、按照学位办的有关规定:“明年拟申请增列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高等学校和学士学位培养专业评审的二级学院且属于晋学位办[2007]7号文件规定为预评审范围的按照相应附件报送要求,报送一式三份”。体育专业应提交自评结果和自评报告、《独立学院、二级学院申请列为学士学位培养专业简况表》和《200x年独立学院、二级学院申请列为学士学位培养专业汇总表》一式三份。

四、各有关系部必须按《山西省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完成自评、写出自评结果和自评报告,填写《独立学院、二级学院申请列为学士学位培养专业简况表》、《200x年独立学院、二级学院申请列为学士学位培养专业汇总表》、去年预审通过的写出整改报告,并于3月16日前将电子版和打印版(按份数要求)交送教务处。

五、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和学士学位培养条件评审程序

(1)听取申请专业情况汇报;

(2)审阅有关申报材料(包括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情况、人才培养和教学管理以及基本教学文件、规章制度、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试题库、教案、课程表、试卷等);

(3)考察专业实验室、图书资料室以及毕业论文、毕业生设计等情况;

(4)分别召开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座谈会;

(5)随机听课;

(6)专家评议组评议并形成评审意见,在评议基础上投票表决;

(7)向申请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或申请学士学位培养条件合格评估专业的单位反馈评审意见。

附件:(请到教务处网页下载)

1、山西省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2、独立学院二级学院申请列为学士学位培养专业简况表

3、200x年独立学院、二级学院申请列为学士学位培养专业汇总表

4、关于进一步改进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

5、关于对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进行预评审的通知

6、关于进行2007年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一日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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