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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2008学年度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9-22 编辑:   点击:[] 次

关于2007-2008学年度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吕梁教育学院办学点、离石师范分校、汾阳师范分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建立稳定的教学工作秩序,发现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定于10月13日至11月6日对我校2007-2008学年度的教学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工作检查依据

1、《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工作检查制度》(校政字[2006]6号);

2、《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系(部)教学工作评价方案(试行)》(校政字[2007]1号);

二、主要检查内容

1、对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检查教学进度的执行和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并逐一登记;

2、根据教师缺课、调课表,检查实际补课情况;抽查教师备课教案、作业布置与批改等情况;

3、检查系级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运行情况,检查教学信息和意见反馈的处理情况;

4、检查教研室活动情况,同行教师评教、评学情况;

5、检查教学档案管理情况,重点是试卷的整理装订、阅卷的规范、试卷分析等内容等;

6、检查日常教学管理,特别是教育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和管理情况;

7、考风考纪;

8、对本学年度在教学检查、听课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

9、征求教学系(部)对我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检查方式

1、学校成立教学工作检查领导组:

组长:杨迎平(分管教学的副校长)

副组长:翟言强(教务处长)

成员:教务处、督导室、教学系(部)分管教学的副主任组成。

2、各教学系(部)进行自查

各教学系(部)根据《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系(部)教学工作评价方案(试行)》(校政字[2007]1号)和教学工作检查的内容进行自查,对本系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写成书面材料。

3、学校组织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分为四个小组:

第一组:中文系,政法系,历史文化系,教育系,经济系,思政部;

第二组:外语系,公外部,艺术系,园林系,体育系,计算机系;

第三组:数学系,物理系,化学化工系,建筑系,矿业工程系,生命科学系;

第四组:吕梁教育学院办学点、离石师范分校、汾阳师范分校。

现场检查的程序为:

(1)听取教学系(部)自查情况汇报;

(2)查看有关资料;

(3)召开学生、教师座谈会;

(4)召开教学检查反馈会议。

四、时间安排

1、10月10日前,各系(部)进行自查,并于10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整改具体措施的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报教务处;联系人:李继宁。联系电话:8248722。

2、10月13日-11月7日,学校检查组到各系(部)听取汇报并检查相关内容;

请各教学系(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做好自查及总结汇报工作。

附件:2007-2008学年度教学工作检查时间安排表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九日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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