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全校公共选修课
网上选课工作的通知
吕高教函【2008】54号
各教学系(部):
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全校公共选修课网上选课即将开始。为了做好本次选课工作,现做以下安排,请各教学系认真组织,确实做好网上选课工作。
一、选课规则:
1、每人最多选修两门公共选修课。
2、与本专业培养计划相同的课程不得选修。
3、同一门课程以往学期选修通过不得重复选课。
二、选课时间:
1、第一轮初选 :
9月3日——9月10日,学生可到教室试听,然后选课、改选、退选。
2、查询选课结果及第二轮补选:
9月11日——9月19日,11日删除因人数不足而停开的课程,12日以后学生可上网查询自己的选课是否被删除,然后再进行改退选。
3、选课结束:
9月20日,关闭网上选课系统。不允许学生进行退,改选,同时将每门课程的选课名单交给任课老师。从9月21日(星期一)开始,教师将按教务处下发的选课学生名单进行考勤。
三、选课网址:
http://192.168.110.12:8080/include/login.asp,或登录校园网主页,点击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四、选课地点:
各系学生可以在我校校园网内各系机房或计算机中心机房自主上网选课。
五、选课步骤:
1、登录校园网综合教务系统。
2、输入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身份选择学生。然后点击确定。
3、进入综合教务系统以后,点击主菜单下的网上选课。
4、按照选课要求,选择符合自己要求的课程。
5、选课结束以后,点击主菜单下的注销,退出综合教务系统。完成网上选课。
六、注意事项:
1、各系要充分认识到网上选课的重要性,组织好本次网上选课。
2、选课时,请学生看清上课时间、地点。防止出现选修的课程时间、地点冲突。每门课都有上课学生人数限制,请学生及时选课,防止该门课程选满以后,出现选不上课的情况。
3、已选课的学生,如果在退选权限开放的期限内不进行退选,而擅自不上课不考试者,该门课程成绩将以"0"分计,且该成绩进入综合教务系统。对公共任选课成绩不合格的同学,教务处不组织重考,但允许学生在新学期参加重选,而对已经取得学分的公共任选课则重选无效,其成绩也将无法录入综合教务系统。
教务处
二00八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