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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做好第四届李立忠教育基金教师奖和学生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7-12 编辑:   点击:[] 次

吕梁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做好第四届李立忠教育基金教师奖和学生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根据《李立忠教育基金奖励实施办法》(校政字[2000]第48号)文件精神,第四届李立忠教育基金评奖工作将于近期内进行,为做好本届教师奖和学生奖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奖励范围

教师奖:各教学系部在册在岗(包括借调)的专任教师、

学生奖:专科一、二年级学生;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

二、 奖励名额

本届李立忠教育基金评奖工作将依据推荐人选条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奖励。教师奖14名,其中一等奖两名(各1000元);二等奖四名(各800元);三等奖九名(各600元)。学生奖21名,其中一等奖三名(各600元);二等奖六名(各400元);三等奖十二名(各200元),

三、 奖励条件和推荐名额

各教学系部应严格按照《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李立忠教育基金奖励实施办法》(校政字[2000]第48号)规定的教师奖和学生奖的奖励条件推荐,教师奖推荐名额按各系部教师总人数的5%推荐;学生奖推进名额按学生总人数的0.5%推荐,具体推荐名额见第三届李立忠教育基金奖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四、 推荐和评审办法

教师奖:应在征求全系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经系务会议研究决定,按照教师奖奖励条件择优推荐;学生奖:应在广泛征求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由班主任提名,经系务会议研究决定,按照学生奖奖励条件择优推荐。

各推荐教师和学生要认真填写《第四届李立忠教育基金教师奖评审推荐表》和《第四届李立忠教育基金学生奖评审推荐表》,并提交候选人的有关证书和证物。

由李立忠教育基金会秘书处(设在教务处)受理审核有关材料,并向理事会提交审核结果。

由李立忠教育基金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教师奖和学生奖候选人进行评审,并向理事会提出评审意见。

由李立忠教育基金会理事会批准教师奖和学生奖获奖名单,并张榜公布。

五、 报送材料

学生奖候选人提供:(1)评审推荐表;(2)有关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学籍成绩单复印件(加盖系部公章)。

教师奖候选人提供:(1)评审推荐表;(2)有关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论文论著/教材、专利、科研项目批文和鉴定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论著要求复印封面、目录和能够反映自己承担任务的内容)。

将每个人的材料分别装袋后,以系为单位集体报送。

六、时间安排

1、各教学系务于7月18前将候选人推荐表及有关材料报送李立忠教育基金会秘书处(设在教务处)。

2、7月19日,李立忠教育基金秘书处对被推荐人选进行审查,李立忠教育基金会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向理事会提出评审意见。

3、7月20日,张榜公布李立忠教育基金会理事会批准的教师奖和学生奖获奖名单,公示期限为三天。

各教学系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保证推荐工作顺利进行。对推荐人选要严格把关,选准选好,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决不允许徇私情、弄虚作假,如有不正之风现象,将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第四届李立忠教育基金教师候选人选人评审推荐表

2、第四届李立忠教育基金学生候选人评审推荐表

李立忠教育基金会(代章)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正文及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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