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吕高教函[2008]40号
各教学系部:
现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系(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我校2008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人员应认真仔细阅读山西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晋教政[2008]7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8]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招收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8]3号)的有关文件精神和申报办法及程序。
2、各教学系部申报人员经各系部审核,将申请教师的名单(应提供本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等(A4纸打印加盖系部公章)于2008年5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经教务处汇总后报学校领导审批。联系人:孙娟,联系电话:8248722。
附件一:《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晋教政[2008]7号)
附件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8]2号)
附件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招收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8]3号)
教务处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