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评选2009年高职高专示范实训基地的通知
吕高教函[2009]2号
各教学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训条件建设,推动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高职高专示范实训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晋教高[2006]1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评选2009年高职高专示范实训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校级示范实训基地的评选标准,除执行《山西省高职高专示范实训基地建设标准》(见晋教高[2006]14号文件附件2)外,基地建设方案和运行体制还要体现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关于“积极探索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校企组合新模式”的有关要求,凸显校企共建、工学结合、生产性实训、优质资源共享等理念。
二、专业面向
1、《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08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财厅函[2008]9号)提到的相关重点专业;
2、与我省支柱产业建设相关的专业;
3、具有本地、本行业特色、市场需求量大、技能型人才紧缺的其他专业。
三、申报指标
各教学系(部)限报一个。全校拟评选2-3个左右校级示范实训基地。
四、申报材料
1、实训基地建设规划(2份);
2、《吕梁高等专科学校高职高专示范实训基地申报表》(10份);
3、申报基地建设方案及运行机制等相关材料(5份);
4、基地视频录像(光盘,RM格式,不超过10分钟)(1张);
五、申报时间、地点
请各教学系(部)将以上材料于2009年3月23日前报教务处。联系人:高文丹,联系电话:13835828190《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08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财厅函〔2008〕9号)关于印发《山西省高职高专示范实训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晋教高[2006]14号)(内含《山西省高职高专示范实训基地建设方案》和《山西省高职高专示范实训基地建设标准》)《吕梁高等专科学校高职高专示范实训基地申报表》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