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开展2009年校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吕高教函[2009]1号
各教学系(部):
精品课程建设是 “质量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提升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为切实推进我校教育创新,深化我校教学改革,优化共享优质教学资源,使现代化信息技术在教学活动中得以充分运用,提高我校办学实力,经研究决定,将开展2009年校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基本条件及要求
1、申报对象、基本条件除按照《吕梁高等专科学校精品课程评选办法》(校政字[2006]52号)执行外,还将参照2008年山西省和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评审。已被评选为省、校级精品课程的不得重复申报。
2、申报要求:
本次精品课程分高职高专和本科两类课程评审。
(1)本科精品课程申报要求:
本科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在我校连续开设了3年以上。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课程内容应充分体现“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的要求。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
(2)高职精品课程申报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高职课程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课程应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要求,体现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详见评审指标);
2.申报课程应由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建设,课程负责人以我校专任教师为主,负责课程建设的规划、组织与实施;
3.课程网站应至少提供有该门课程的教学大纲、课件、案例、习题、实训实习项目、学习指南等教学相关资料;
4.申报课程的网上教学资源包含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不超过40分钟)和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课程教学录像。其中,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以说课为主,包括教学设计以及相应的教学设施、环境和实训实习场景等介绍,并附相应文字说明。
各教学系(部)可分别申报高职和本科(有本科专业学生授课的系部)各一门。
各教学系(部)由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吕梁高等专科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高职高专)》或《吕梁高等专科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本科)》,所在单位应当认真审核申报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时间
请在2009年3月23日前建成精品课程网页并上网开通,并于2009年3月23日下午6:00前将申报表(一式三份)及其它支撑材料送交教务处,逾期报送或者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软件使用联系人:刘兴明,联系电话:13191216996。
联系人:高文丹,联系电话:13835828190。
三、其它说明
1、请各系(部)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及时沟通,争取顺利完成2009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的申报工作。
2、本次评选的精品课程为校级,为了鼓励各系(部)下一步申报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特附2008年山西省和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见附件3、4、5),望各系(部)组织教师认真研读,切实做好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3、附件均可到教务处网页下载。《吕梁高等专科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高职)》《吕梁高等专科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本科)》《2008年山西省精品课程评审指标(高职高专)》《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高职高专)》《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