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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2-31 编辑:   点击:[] 次

各教学系及有关部门:

期末考试临近,为合理安排期末考试工作,加强考务管理,确保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课

本学期所有开设的课程应在2008年12月26日(第十八周)前结课,请各教学系督促任课教师依据《教学周历》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二、考试安排

1、时间安排:

(1)全校选修课:2008年12月22日-12月26日随堂考试。

(2)各系(部)考查课:2008年12月22日-12月26日随堂考查。

(3)公共考试课:2008年12月27日-12月31日停课考试。

(4)专业考试课:2009年元月4日-元月9日停课考试。

具体安排见附表《各类课程考试日程安排》。

各系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其他工作和期末考试工作,做到期末考试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并于2008年12月19日前,将“期末考试安排”分别送交教务处、学生处。

2、考场安排

各系根据原指定教室情况自行安排。

3、具体要求

(1)为统一全校考试、考查课的卷面形式,仍然沿用教务处制作的试卷模板和答题册。考试课的试卷必须采用试卷模板制作;考查课的考试由各教学系根据实际情况选用;全校性选修课由各代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选用。试卷模板从校园网教务处网站下载,考查课答题册由各教学系(部)统一到教务处领取,全校选修课答题册由任课教师直接领取。

(2)各考试科目的试题卷一定要装订成册,不能分页发放。学生使用的草稿纸一律要加盖系(部)公章发放。不论是试题卷一体,还是试题与答题卡分离形式均需按学号顺序收回由课程承担系(部)保管。

(3)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的试卷(答题册)在登分结束后,由课程所在系按装订要求(相关表格从教务处领取)留存并建档。全校选修课的试卷(答题册)在登分结束后,由任课教师按装订要求装订密封后送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留存并建档

(4)为避免登录成绩出现错误,各教学系(部)一定要派专人负责,认真审核校对后再行提交系统。学生成绩登录的正确与否以及出错几率是本学期期末考试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5)如确系登分有误,请以系填写《吕梁高等专科学校修正成绩申请报告单》(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由教研室主任、系主任签字加盖系(部)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和学生处(教务处送交李子潇)。

三、考风考纪

(1)考试、监考工作必须按照校政字【2006】41号《吕梁高等专科学校考试管理工作规定(修订)》;【2006】39号《吕梁高等专科学校监考人员守则》等文件精神执行。请各教学系(部)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以上有关文件。对于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系部领导要积极巡视,维护本系(部)考场纪律和秩序,不得坐办待视。处理违纪学生要及时,措施要得力,对违纪学生必须当天当场作出处理,并上报学生处和教务处(教务处送交李继宁)。

(3)考场要保持清洁,谁使用谁负责清理考场卫生。考生之间要有较大的间隔距离。标准考场人数一般不超过30人,大阶梯教室人数超过30人的考场,要适当增加监考教师人数。

(4)监考教师要认真负责,考前清理考场,考生桌椅旁或桌椅内不能有任何纸张和杂物,监考期间要注意力集中,一前一后就坐,不要频繁走动,一律不允许看报纸书籍或者闲聊玩耍手机。手机要切换到振动模式,不允许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工作,要及时制止违纪考生,否则按教学事故相应规定作出处理。

(5)考生不得将任何书籍、作业本、手机等物品带入考场,不得将装订成册的试题卷拆分,否则按作弊处理。考生答题前必须在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所发的纸张上书写上本人的姓名和学号,否则按作弊处理。

(6)本次考试依据上学期制定的《吕梁高等专科学校考风考纪评估表》(试行)评估打分。

四、放假时间

2009年元月10日学生放假离校,各教学系阅卷装订工作结束后,并于元月13日下午6:00前将各科成绩送交各有关部门,之后方可放假 。(教务处送交朱俊芗)

五、下学期开学时间

2009年2月13日(星期五、农历正月十九 )教师开学报到,2月14日—15日学生报到,2月16日(星期一)新学期正式开课。《各类课程考试日程安排》《《吕梁高等专科学校修正成绩申请报告单》教务处

二OO八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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