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安排的通知
吕高教函【2008】66号
各教学系(部):
现把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全校公共选修课安排表下发给你们,请各系(部)尽快通知相关代课教师,如有特殊原因要取消该学期开课计划的,请填写调停课申请表(申请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经系主任批准盖章后于12月12日之前交教务处予以审批,由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停课。公选课上课时间除室外课安排在下午7、8节外,其余课程都在晚上第9、10节进行,教师要严格考勤制度,如有学生缺课1/3以上者,不予学分。
附件一: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公选课停课申请表附件二: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全校公共选修课安排表教务处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