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建立“山西省高校教师基本教学信息库”的通知》的通知
吕高教函[2009]13号
各教学系(部):
根据山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建立“山西省高校教师基本教学信息库”的通知》(晋高培函[2009]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今年教师基本教学信息库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采集对象为学校在编在册的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兼职教师是校内兼职。
二、表中信息尽量填全,若实在有困难,则红色项是必填项。其中“所授课程”至少填一门。“地址”填“吕梁高等专科学校××系”。“院系”、“所授课程”需使用全称,不能用简称。表中“所授课程”需参考附件三给出的“课程数据字典”。在采集兼职教师信息时,院系一栏应填现所在相应部门。
三、本次教师信息库由各系分管教学的副主任负责,力求做到认真细致、完整真实、准确有效、按时保质完成我校教师基本信息的采集。数据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四、各系部教师基本教学信息库,务必于2009年4月16日18:00前将(教师信息库纸质版A3横向打印(加盖系部公章)一份和电子版、EXCEL格式)上报教务处,过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覃治华,电话:0358--8248722
五、表格及附件下载请登陆吕梁高专教务处网页下载
附件:1、《关于建立“山西省高校教师基本教学信息库”的通知》晋高培函[2009">3号2、“山西省高校教师基本教学信息库”数据采集格式及样本3、“山西省高校教师基本教学信息库” 课程字典表教务处
二00九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