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高教函[2009}60号
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新增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可招生专业备案及新增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及校政字[2006]29号文件《吕梁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现将我校2010年新增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于全省高等职业教育平均就业率偏低的专业,不再受理新增专业申报。
2、新增专业设置要防止盲目性和无计划性。根据《山西省高职高专专业设置目录(2009)》(省教育厅高教处2009年颁发,请与教务处翟处长联系查阅),省内院校同一专业布点超过10个(服务我省支柱产业的专业布点超过15个)的专业,原则上不再新设专业点。
3、按照我校加强专业建设的基本原则和总体思路,新申报专业需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科技发展的实际需求,突出地方特色,明确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加强校企合作,建立稳固的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只设置师范类专业的系应按照专业建设要求优先申报高职类专业。
4、新增专业须由教学系申报,教务处审核,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由教务处汇总,提交学校相关会议研究决定。
5、申报新增专业请统一按照《山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增设专业申请表》(附件2)所要求格式于7月26日分专业报送申报材料一式6份,并提交电子文档。联系人:翟言强(13503580099)。
6、新增专业须首先进行校内答辩,答辩时间拟定于7月底,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2:《山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增设专业申请表》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