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高教函[2009]59号
关于做好各类教师、实习实训基地基本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根据《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晋升吕梁学院第一阶段申报材料和辅助材料任务分解书》(吕高联发[2009]7号)所需材料的分解与分工要求,为做好相关材料,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报送的材料包括
(一)教师基本情况统计
(二)实习实训基地基本情况统计
(三)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基本情况统计
(四)学生获奖情况统计
二、填表内容及要求
(一)《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
该表的统计范围包括专任教师(指教师系列且在岗包括在读硕士、在读博士)、双肩挑教师(指教师系列在岗但不在本系部工作)和部分校内兼职教师(非教师系列的我校教职工包括聘用制的教师)。填表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等时间的填写均应填写为198909(其中1989为年份,09为月份)
2、政治面貌:中共党员或明盟会员或XXXX。
3、学历、学位均指最后学历、最后学位;学历分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在读硕士、在读博士填写;学位分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在读硕士、在读博士填写;毕业院校是指获得较高学历或学位的院校。
4、所学专业应与最后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件中所指得专业相一致。现从事专业按学科门类中的一级学科填写。
5、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系列分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教员填写。其他系列按相关名称填写,应与所获得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一致。
6、课程属性分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填写。
7、毕业学校、所学专业、现从事专业、承担课程、所属系部、所在单位均应填写全称,不得简化填写。
8、表格中填写的内容中间不得留有空格。
(二)《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教师结构统计表》
该表中的各系部总人数以及其它统计项目应与《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一致。填表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职称结构中分正高、副高、中级、初级以下填写,其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分级,请参照附件《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规范名称》核计。
2、学缘结构按分省外和省内统计;省内指学历学位是在山西省内院校获得的,省外是指是山西省外院校获得的。
3、年龄结构统计按周岁年龄计算。
(三)《吕梁高等专科学校外聘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
该表统计的外聘教师是指非我校教职工仅在我校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人员,该表请参照《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填写。
需要提供:
1、《兼职教师审批表》;2、聘书复印件;
3、《兼职教师教学综合评价表》;
4、学历学位证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复印件;
(四)《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基本情况一览表》
1、协议签定时间、投入使用时间应填写为198909(其中1989为年份,09为月份)
2、年接受学生实训规模(人月):指1名学生在企业实习实训满1个月为1个人月,实习半个月算0.5个人月,照此计算。
3、合作内容包括:顶岗实习、技术合作、技术培训、订单培养、生产实训、教育实习、教育见习、认识实习、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学生就业、提供兼职教师;教师实践锻炼等。
4、实习实训基地名称、校内使用单位、面向专业、合作企业、地点等项目应填写全称,不得简化。
5、需要提供的材料
(1)提供实习实训基地协议复印件;
(2)如有技术合作和技术培训需要提供合同书。
(五)《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校外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
该表统计的校外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是指非我校教职工仅承担教育实习、专业实习、生产实训、顶岗实习的企业和学校的指导教师,该表请参照《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填写。需要注意的是:校外实习实训指导教师人数应根据我校实习实训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以满足指导年度毕业生人数的需要适宜确定校外指导教师人数。
需要提供的材料:
(1)聘书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复印件。
(六)《吕梁高等专科学校xxxxxxxx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一览表》
由于学校教学机构的调整、领导干部的调任和人事关系的变动,我校原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部分已发生变化,根据《吕梁高等专科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需对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进行重新调整和充实,为做好此项工作,望各教学系部认真研究,谋划专业发展,根据《吕梁高等专科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选拔和推荐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并填写《吕梁高等专科学校xxxxxxxx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一览表》,填表时请参照《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填写。
需要提供的材料:
1、聘书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复印件。
(七)《吕梁高等专科学校2004-2009年学生获奖情况统计表》
该表统计内容包括:省级以上各类大学生竞赛活动(数学建模竞赛、高职高专实用英语口语大赛、CCTV杯高校英语口语大赛、电子设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挑战杯”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各类技能大赛(英语竞赛、朗诵比赛、演讲比赛、歌手大赛、才艺比赛、书法比赛、绘画比赛、体育竞技等、基本功大赛)等获奖情况。
需要提供的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工作要求
1、以上7种统计表格及相应需提供的材料务于7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联系人:覃治华,联系电话:8248722。
2、各教学系(部)要高度重视各项报表的统计工作,要求派专人负责,以“求真,求精”的工作作风,把此次统计工作做细、做深、做透,快速、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任务。
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日
附件:
1、《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
2、《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教师结构统计表》
3、《吕梁高等专科学校外聘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
4、《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基本情况一览表》
5、《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校外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
6、《吕梁高等专科学校xxxxxxxx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一览表》
7、《吕梁高等专科学校2004-2009年学生获奖情况统计表》
8、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规范名称
9、全国一级学科专业目录及名称代码表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