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字[2009]12号
关于2008-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及有关各部门:
期末考试临近,为合理安排期末考试工作,加强考务管理,确保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课
本学期所有开设的课程应在2009年6月22日(第十九周)前结课,请各教学系(部)督促任课教师依据《教学进度表》与《教学任务书》的要求,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二、考试安排
1、时间安排:
(1)全校公共选修课:2009年6月22日-6月28日随堂考试。
(2)各系部考查课:2009年6月22日-6月28日随堂考查。
(3)公共考试课:2009年6月30日-7月5日停课考试。
(4)专业考试课:2009年7月7日-7月10日停课考试。
具体安排见附件一《各类课程考试日程安排》。
各教学系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其它工作和期末考试工作,做到期末考试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并于2009年6月18日,将“期末考试安排”分别送交教务处、学生处。
2、考场安排
各系根据原指定教室情况自行安排。
3、具体要求
(1)为统一全校考试、考查课的卷面形式,仍然沿用教务处制作的试卷模板和答题册。考试课的试卷必须采用试卷模板制作;考查课的考试由各教学系(部)根据实际情况选用;全校公共选修课由各代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选用。试卷模板从校园网教务处网站下载,考查课答题册由各教学系(部)统一到教务处领取,全校公共选修课答题册由任课教师直接领取。
(2)各考试科目的试题卷一定要装订成册,不能分页发放。学生使用的草稿纸一律要加盖系部公章后发放。不论是试题卷一体,还是试题与答题卡分离形式,均需按学号顺序收回,由课程承担系(部)保管。
(3)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的试卷(答题册)在登分结束后,由课程所在系部按装订要求(相关表格从教务处领取)留存并建档。全校公共选修课的试卷(答题册)在登分结束后,由任课教师按装订要求装订密封后送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建档留存。各系部一定要通知到本部门本学期每位承担全校公共选修课的老师按时提交密封试卷袋和成绩单。
(4)为避免登录成绩出现错误,各教学系(部)一定要派专人负责,认真审核校对后再行提交系统。学生成绩登录的正确与否以及出错几率是本学期期末考试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5)如确系登分有误,请各系(部)填写《吕梁高等专科学校修正成绩申请报告单》(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由教研室主任、系主任签字加盖系(部)公章,教务处处长签字后报送教务处和学生处(教务处送交李子潇老师)。
三、考风考纪
(1)考试、监考工作必须按照《吕梁高等专科学校考试管理工作规定(修订)》(校政字[2006]41号)、《吕梁高等专科学校监考人员守则》(校政字[2006]39号)等文件精神执行。请各教学系(部)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以上有关文件,对于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系领导要积极巡视,维护本系考场纪律和秩序,不得坐办待视。处理违纪学生要及时,措施要得力,对违纪学生必须当天当场做出处理,并上报学生处和教务处(教务处送交李继宁老师)。
(3)考场要保持清洁,谁使用谁负责清理考场卫生。考生之间要有较大的间隔距离。标准考场人数一般不超过30人,大阶梯教室人数超过30人的考场,要适当增加监考教师人数。
(4)监考教师要认真负责,考前清理考场,考生桌椅旁或桌椅内不能有任何纸张和杂物,监考期间要注意力集中,一前一后就坐,不要频繁走动,一律不允许看报纸、书籍或者闲聊玩耍手机。手机要切换到振动模式,不允许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工作,要及时制止违纪考生,否则按教学事故相应规定做出处理。
(5)考生不得将任何书籍、作业本、手机等物品带入考场,不得将装订成册的试题卷拆分,否则按作弊处理。考生答题前必须在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所发的纸张上书写上本人的姓名和学号,否则按作弊处理。
(6)本次考试仍然依据《吕梁高等专科学校考风考纪评估表》(试行)评估打分。
四、放假时间
2009年7月11日学生放假离校,各教学系(部)阅卷装订工作结束后,并于7月13日下午6:00前将各科成绩送交各有关部门(教务处送交朱俊芗老师)。
五、下学期开学时间
2009年8月21日(星期五)教师开学报到,8月22日、23日学生报到,8月24日(星期一)新学期正式开课。
附件1:《各类课程考试日程安排》
附件2:《期末考试巡视领导组成员名单》
附件3:《吕梁高等专科学校修正成绩申请报告单》
附件4:《吕梁高等专科学校考风考纪评估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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