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高教函[2009]47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的实施意见》通知
各教学系(部)及有关单位
今接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的实施意见》(晋科政发[2009">49号)文件,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申报。
一、工作要求
1、申报者要认真研读《关于开展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的实施意见》(晋科政发[2009">49号)文件,依照条件申报。
2、申报者须填写《企业科技特派员推荐表》(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
二、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务于6月8日上午12点前将《企业科技特派员推荐表》的电子版和打印版(1份)交送教务处。联系人:王振国。联系电话:15935803711。
附件:通知正文(附企业科技特派员推荐表)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