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高教函[2010]33号
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根据山西省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处积极与市、区教育局联系、协调做好了教师资格认定的准备工作。现将我校2010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校师范类专业2010届全日制本、专科能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教育教学能力;
(二)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体检具体安排见附件2)。
(三)普通话水平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教师者需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四)教育教学能力
参加教育实习,成绩合格(专科生实习鉴定表必须加盖国家普通初级中学的实习公章,本科实习鉴定表必须加盖国家普通高级中学的实习公章)。
(五)成绩合格要求
申请学生须提供本人成绩单,必须加盖系部、学生处公章。
三、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一)5月11日下午4:30召开教师资格认定动员及培训会,各有关系部主任以及委派有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的老师参会。
(二)5月13日登录教务处网站下载并按学生处公布的各系部学生学号顺序填写《2010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花名册》(各系部不能随意更改表格大小,字体:宋体14号)。
(三)5月14日上午各系部到教务处上报《2010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花名册》并领取体检表、化验单,并上交有关费用。
(四)5月16日—5月30日,申请学生登录网络版辅助软件网站http://www.jszg.edu.cn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相关信息,5月30日将关闭网络,(照相采集由教务处提供)。
(五)5月17日—5月20日,申请学生体检。
(六)5月31日,教务处统一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
(七)6月1日,各有关系部到教务处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学生本人校对填写信息,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在申请表表内“承诺书”上签字。
(八)6月4日—6月10日,各有关系部将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材料,统一用档案袋每人一袋装好后按以下顺序上报,提供材料包括:
1、学生本人在申请表表内“承诺书”签字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
2、签署各系部党总支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生毕业证书应在教师资格证书审核完成时,才能发放);
4、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表原件;
5、在校期间的成绩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毕业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四张;(以学校毕业数码像为主)
9、申请人所有个人材料的复印件应复制A4纸上(身份证复印件需扩大1.5倍);
(九)6月11日,吕梁市及离石区教育局工作人员验证上述材料。
四、具体要求
(1)有关教学系(部)成立由系主任为负责人的教师资格认定小组,负责本系学生教师资格材料审核工作,严格把关,必须做到上报材料真实、准确。
(2)各系教师资格认定小组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保证教师认定工作顺利进行。要认真审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杜绝非应届、非师范类学生申报,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决不允许徇私情、弄虚作假,如有不正之风现象,将依据《教师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此次录入系统为网络版录入系统,请各系部做好组织及宣传工作,通知到每一位申请资格认定合格者,如在录入过程中出现无可挽回的错误,将由各系部承担责任,。
(4)此次教师资格认定教务处只对系(教师),不对学生个人。
(5)教师资格证书的发放时间约在七月下旬,要求各系必须准确掌握毕业生联系方式,以确保将资格证书送交学生本人。
附件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
附件二:各系体检时间安排
附件三:各系录入信息时间安排
附件四:教师资格申请人流程
附件五:2010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花名册附件下载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