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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迎接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0-25 编辑:   点击:[] 次

院教函[2010]78号

关于迎接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检查的通知

各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承担系部:

接山西省教育厅高教处通知, 根据《关于对高等教育强校工程教学质量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晋教高函[2009]30号)要求,省厅将组织专家对我省2003年以来实施的教学质量建设项目进行认真的回顾与检查,以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为迎接专家组来我院检查工作,特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项目和范围

本次检查的项目只限于2003年至2009年公布建设的本科精品课程、本科实验教学示范(室)中心、本科教学名师、本科教学团队、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本科大学生创新性试验项目。我院涉及到的项目有:

精品课程:分析化学、化工单元操作(化学化工系)

教学名师:李强华(政法系)、翟言强(化学化工系)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黑大豆生物活性物质的研究(生命科学系)、新型细胞分裂素合成和应用的研究(化学化工系)

示范实验室: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实训基地(建筑系)

二、检查时间与方式

2010年10月28日专家组到达我院进行检查,一周内结束。检查方式包括审阅自查报告和采取调研的方式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查阅教学文档、听课等方式进行检查。

三、检查的重点和主要内容

检查内容着眼于项目建设的成效、经费(含学校配套经费)的投入与使用、教学设施设备的更新与运行、优质教学资源共享以及引领示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检查提要详见附件)

四、材料准备及交回时间

1.自查报告一式8份,装入档案袋中交回,同时交回电子版。

撰写要求:自查报告内容应围绕每个项目的检查提要,把该项目的运行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后改进措施,形成书面报告。每个检查项目的书面报告不少于2000字。

2.材料交回时间:2010年10月25日中午12时前

联系人:高文丹

请各相关系部领导接通知后迅速通知项目负责人组织落实,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工作。

附件:高等教育强校工程教学质量项目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九日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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