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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下半年精品课程师资网络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8-28 编辑:   点击:[] 次

院教函[2010]63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下半年精品课程师资网络

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国家精品课程师资培训是教育部“质量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教师专业发展、知识更新和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提高我院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我院教学质量的提高,以适应我院升格为本科院校后的教学需要,根据山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的通知》(晋教高函[2010]34号)文件精神,我院决定继续选派教师参加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与开设课程

精品课程师资培训的主要内容为精品课程的教学经验、理念、技术和方法,目的是提高参训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2010年下半年拟开设的培训课程为43门,具体科目见附件1。请各系部对照本学期开设的培训科目选派相关教师参加培训。

二、培训对象与人数

本次培训的参培对象为我院承担与所开设培训课程相对应课程的在职教师,重点是中青年骨干教师,优先选送承担精品课程建设任务的教师。每门课程每个教学系部限报送1人且必须保证1人参加培训。请各系部按要求提供具体人选,填写《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师资培训推荐人选一览表》(见附件2,可在教务处网页或山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页下载)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务于2010年9月3日下午18时前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送到gaowd888@163.com,经审核后按时参加培训。

三、培训要求与待遇

各位参培教师要认真对待这次培训工作,保证出勤率和培训质量。返校后要在本系范围内汇报学习成果(由系部组织,有记录),将学习收获和同行共享,以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并在适当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研讨活动。

对经学校推荐参加精品课程师资网络培训且考评合格的教师,颁发由教育部人事司和高教司共同签章的“高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培训费用、差旅费由学校承担。对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学校承认其接受继续教育的经历,记入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四、注意事项

1. 请各参培教师留意所参加培训课程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尤其要注意报名方式(须在会议开始前进行网上注册);

2. 参加培训教师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培训,否则后果自负;

3.培训所需费用由参培教师先行垫付,培训结束后持相关票据报销。

此项工作具体事宜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高文丹,联系电话13835828190。

附件:

1.转发教育部《关于公布2010年下半年精品课程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2.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师资培训推荐人选一览表

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八日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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