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函[2010]102号
关于进行2010~2011学年第2学期全校性公共选修课课程核对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现把2010~2011学年第2学期全校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下发给各系(部),请各系(部)尽快通知本系(部)相关代课教师,若有个人特殊原因需要取消本学期开课计划的,请填写2010~2011学年公共选修课停课申请表(附件一,在教务处网页下载),该表经系主任批准并盖章后于1月12日之前交教务处予以审批,由教务处长审批后方可停课。逾期未交申请表将视为正常开课,各代课教师必须如期进行上课,不交课停申请表而擅自停课所造成的后果须由教师本人自行承担。
旧校区公共选修课上课时间安排在晚上第9、10节(第5大节)进行,上课地点安排在东、西院的阶梯教室;新校区公共选修课上课时间安排在下午第7、8节(第4大节),上课地点安排在新校区教学楼A座教室容量不少于85人的教室内。
公共选修课上课地点在开学第1周内进行安排,由学生自由选择试听并随时登录校园网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选课。公共选修课从开学第2周起正常上课,教师要严格考勤制度,有缺课时间达到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则不予计学分。
附件1:2010-2011学年第2学期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表
附件2:2010-2011学年第2学期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停课申请表
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一月六日通知正文及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