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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学院关于评选2011年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10 编辑:   点击:[] 次

吕梁学院

关于评选2011年度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山西省《关于高等教育强校工程的推进意见》(晋政办发[2008]14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65号)以及《吕梁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搞好我院质量工程项目,现就2011年校级本科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本科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要求

为加快我校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的步伐,促进优质资源整合和共享,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学校决定在我院现有的实验室基础上,评审建立若干个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并为下一步申报省级及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打下良好的基础。各系部可根据《吕梁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附件1)要求,积极建设,创造条件准备申报。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

(一)申报材料

1. 实验中心介绍视频文件;

2.《吕梁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3份;

3. 系(部)和实验教学中心要制订相关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等文件。每个文件分别制成1个PDF文件;

4. 典型教学案例视频文件。案例不超过3个,每个案例分别制成不超过15分钟的ASF流媒体文件,分辨率640*480;

5.典型自编教材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每种教材分别制成1个PDF文件;

6.典型多媒体课件及其简介。课件要求可在浏览器环境播放,课件简介制成1个WORD文档;

7.其它材料。

(二)申报时间

以上纸质材料需装入档案袋中与电子版一起于 2011年3月4日下午6:00前报送教务处。联系人:高文丹,联系电话:13835828190。

三、评审方式

教务处将根据各系(部)及实验中心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出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从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

附件:

1、吕梁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

2、吕梁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

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

[url=http://192.168.110.3/jw/jwcweb/2011年实验教学示范中心.rar]附件下载[/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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